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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女子9年前花416000元买下120平方米的毛坯房,谁料,装修好入住9

浙江湖州,女子9年前花416000元买下120平方米的毛坯房,谁料,装修好入住9年后,房东的前妻和女儿带着房产证上门,要求女子搬走并付9年的房租18万元。女子彻底懵了:房子是我全款买的,只因回迁房暂未办证才没过户,怎么突然就不是自己的了?她赶紧联系房东,房东却躲着不肯露面,女子又找媒体,媒体经过深入调查,结局让女子如遭雷击。   时间拨回2017年,郑大姐一家正琢磨着换个大点的房子改善居住条件。在小区门口看到卖房广告时,她一眼就相中了钱先生这套回迁房。   41.6万的价格,对比周边的市场价确实很诱人,唯一的遗憾就是房子是回迁性质,房产证还没办下来,暂时没法过户。   郑大姐也不是没顾虑过风险,毕竟买房是一辈子的大事。可架不住钱先生反复游说,还主动提出让家里兄弟姐妹都在协议上签字画押,证明房子归属没问题,再加上对方拍着胸脯保证“下证就过户”,郑大姐的心防慢慢松动了。   2017年1月10号,郑大姐一次性付清了所有房款,拿着签满名字的协议书,满心欢喜地开始装修。从空荡荡的毛坯房,到摆满家具的温馨小家,每一块砖、每一面墙都浸透了一家人的心血。   这九年里,郑大姐没少催问过户的事,可钱先生总有各种理由搪塞,要么说人在外地回不来,要么就说手续还在办理中,这一拖就是三千多个日夜。   今年10月9号,事情似乎有了转机。钱先生的大哥突然找上门,说办过户需要6万块钱。   郑大姐当时还挺高兴,觉得悬着的石头终于要落地了,可转念一想,当初约定的是包过户,这笔额外费用实在没道理出,她拿出全款凭证拒绝了对方,大哥没多说什么,只留下一句“准备过户”就走了。   谁能料到,这不是过户的前奏,而是一场风波的倒计时。   没过20多天,两个陌生女人突然找上门,年纪大点的带着个年轻姑娘,二话不说就亮出房产证复印件,直言房子是姑娘的,要求郑大姐立刻搬走,还要结清九年的18万房租。   郑大姐当时就气笑了,自己花真金白银买的房子,怎么就变成租房了?   她仔细一看复印件,上面的名字是“钱某某”,正是钱先生的女儿,根本不是当初卖房的钱先生。   那一刻,不祥的预感像凉水一样浇透了她的后背。   郑大姐疯了似的联系钱先生,可电话那头的男人异常淡定,轻描淡写让她“别理她们”,说忙完就回来处理,之后就彻底玩起了失踪。   走投无路的郑大姐只能求助媒体,这一查,彻底揭开了隐藏九年的惊天谎言。原来,这套房子早在钱先生和前妻潘女士的离婚协议里,就明确归女儿所有,而且直接登记在了女儿名下。   2017年钱先生卖房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这套房子的处置权,他不仅瞒着前妻和女儿卖掉了女儿的房产,据潘女士透露,另一套夫妻共有房产也被他偷偷处理了。   更让人愤怒的是,钱先生离婚十多年来对孩子不闻不问,如今竟然连女儿名下的房子都要变卖,简直毫无底线。   这个结果对郑大姐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在我国,不动产物权变动是以登记为准的,房产证上写的是钱先生女儿的名字,而且钱先生卖房时没获得女儿授权,属于法律上的“无权处分”。   只要钱先生的女儿不追认这份合同有效,郑大姐手里的买卖合同在物权转让上就是一张废纸。潘女士已经明确表示会起诉要回房子,按照法律逻辑,郑大姐大概率是要腾房的。   不过郑大姐的钱也不是白扔的,法律虽然保护物权,也会保护交易里的受害者。钱先生隐瞒事实、擅自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已经构成根本性违约。   郑大姐就算保不住房子,也能依据《民法典》解除合同,要求钱先生返还41.6万购房款,而且她作为“善意买受人”,没有主观过错,完全不用支付那笔18万的天价房租。   不仅如此,这些年的装修损失、房价上涨带来的差价损失,还有资金占用的利息,郑大姐都能向钱先生索赔。   可最大的问题是,赢了官司是一回事,能不能从消失的钱先生手里拿到钱,就是另一回事了。   九年的安稳生活,终究是错付了。郑大姐的遭遇也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买房这事,真不能只看价格和口头承诺。   回迁房的水太深,就算有七大姑八大姨签字担保,只要没完成产权过户,所谓的“全款买房”,本质上就是一场没有安全保障的豪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