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的新规,令网民误以为境外个人在中国境内限购房令已经取消。但是最新的回应强调,相关购房政策并未改变。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说法称,相关政策调整仅针对银行办理资金结汇支付时的审核程序进行优化,并未改变现行境外个人境内购房政策。
此前境外个人境内购房办理资金结汇支付,须提供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备案证明文件,而房企或卖方通常要求先收到首付款才办理网签。
为解决上述问题,最新规定针对港澳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大陆城市购房试点实施“先结后补”措施。购房者可先凭购房合同先办理结汇支付,再补交备案证明文件。
为满足更多境外个人在境内工作、生活等合理购房需求,当局决定将结汇支付便利化的政策推广至全国,但“享受政策便利的前提是符合房地产主管部门和各地购房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