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视、东方卫视相继对于老人碰瓷事件发表了评论,表示不能因为是老人就可以随便诬陷和碰瓷,受害人还需要自证清白,碰瓷者一句道歉就能逍遥法外,这种事绝不能接受,有关部门应该行使相应的处罚! 其实在我们的社会老人碰瓷已经是一个老生常谈的恶性事件了,这种事导致我们的社会责任和道德底线下降了几千年!首先我认为这种事件是有关部门的责任,他们在其位不谋其政,和稀泥是导致这种事件泛滥的主要原因,想要解决这种事情,有关部门必须要秉公执法,有罪必罚才能彻底解决这种问题,不能因为年龄大就放弃对他的法律责任的惩罚,这样只会助长他们的气焰,一定要做到有罪必罚,不能姑息! 其次就是要严格遵循你认为别人有罪,或者别人碰了你撞了你,你要拿出证据证明,不能让好人好心救你,还要自证清白十几天,人家的生活怎么办,工作怎么办,以后谁还敢做好人好事啊!所以但凡遇到这种事,你认为是救你的人撞了你,你就必须拿出证据证明是人家的责任,否则就是诬陷别人就是敲诈勒索! 网友们表示 其实很简单,对方碰瓷要求赔多少,就叫对方拿这么多钱出来做抵押,属于诬告的,然后就没收这钱赔给被诬者。 做好事太不易了,我深有体会,我看见一个老人在不允许非机动车通过的桥上,骑自行车下坡摔倒了,当时是摔的头破血流一动不动很吓人,过路的汽车没有一辆停下来救助。当时我就停车救助,事后太折腾人了。被老人家属误解,被交警严肃问询,好在我是事发地区刚退居二线的领导,而且我停车救助时撞了我汽车的驾驶员给我作证,否则也够喝一壶的。最后得到的结果是,老人家属的道歉电话和自行修车。令我感触最深的是,像我这样的老党员,当时为了自证清白,也有一丝慌乱、无奈和愤懑,何况普通群众呢? 我认为这种碰瓷的是有意行为,应该入刑。说白了就是想讹别人的钱。人家找到了证据,他就是说一句对不起就完了,这个违法成本太低。 其实将碰瓷的,就是要碰瓷者提供证据,并且一但确认是碰瓷。就应按敲诈勒索罪、或抢劫罪定罪,并按其敲诈的金额处罚,同时按加处该金额赔偿被敲诈方,这样减少大部分的碰瓷,也可以解决扶与不扶的问题。 老人碰瓷必须有新的法律条款予以制约,不能让之前某某法官的“你没撞他(她),那为何要去扶?”这种言论的瘀堵再延续下去了,必须要让提出被撞的人自证清白,若涉嫌虚假陈述的,要有对应的民事、刑事处罚条款。 否则,这社会就变得事不关己、冷漠无情 。事实上已有某老人因跌倒,周围人都不敢去救助,耽误了救助黄金期而离世的例子 大家怎么看呢
近日央视、东方卫视相继对于老人碰瓷事件发表了评论,表示不能因为是老人就可以随便诬
妙笔看世界
2025-10-04 16: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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