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婚,大可不结,何必寻此短见? 陕西旬阳29岁男子婚礼当天跳河,官方通报已发布,未证实此前传闻。 10月3日男子跳河后,网上流传一种说法,说是男方已给了女方家20万彩礼,但是接亲时,仍被索要2万元“下车费”,男子凑不齐这个钱导致情绪崩溃所以跳河。 这种说法由于跟最近网上频繁被讨论的彩礼话题相关联,所以很容易传播,但是,这种说法属实吗?从目前的官方通报来看,无法证明属实。 官方通报仅用了“婚礼琐事”一词,这可以证明新郎跳河原因的确与婚礼上的一些事项相关,但是这仍有多种可能性,不等于就是网传的2万下车费的说法。且通报最后特意强调了呼吁网友“不轻信、不传播谣言”,有这一句,我想大家还是不要轻易网上说法为好。 至于通报为什么不详细说明事因而仅用“婚礼琐事”,这个很好理解,第一是毕竟新郎是自寻短见而非他人侵害,一个人自寻短见,外因仅是导火索之一,还有什么样的内因,一时无法判断,因此不好定论。第二是毕竟是因婚礼的相关事项而起,那么在如今这种网络风气下,婚礼的相关方面,比如女方,比如酒店方、比如婚庆公司方,很可能因此遭至网暴,官方不可能做鼓励或促进这种行为的事。所以官方用“婚礼琐事”一词,是适度的。 我想多说一句的是,无论什么样的“婚礼琐事”,一个人也没必要寻此短见,做出这种自己和自己家人承受悲痛后果的事。特别是已经29岁、即将成家的男人,已经不是情绪易激动的青少年,这婚结得费劲、结得不痛快,大不了不结了,一个大老爷们,打一辈子光棍又如何?何况你才29岁,未来的可能性还很多,你就非得在这点事儿上钻牛角尖? 当然,旁观者清,当局者迷,我们旁观者也不好苛责当事人,他已经挺不幸了。所以我上面一段字面上是说他,但又不是对他说的,因为即便对他说,他也很可能听不到。我是对能看到这篇短文的网友们说的,希望大家都能珍惜自己的生命,遇到什么事要控制情绪,想想为了这点事儿走极端值吗?想想自己父母将自己养大容易吗,就因为与外人的一些矛盾冲突,就自己废了自己,对得起自己父母吗? 婚,大可不结,很多事都大可不做,开心就做,不开心就不做。很多我们在当初看得特别重的事,再过几年回头看,也就不过如此,为它要死要活的,不值当。爱情诚可贵,自由价更高,若为生命故,二者皆可抛。
这婚,大可不结,何必寻此短见? 陕西旬阳29岁男子婚礼当天跳河,官方通报已发布,
民工酒馆
2025-10-04 14: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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