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惜了!”内蒙古通辽市,一5岁男孩子在小区的景观池触电身亡,孩子他爸不同意民事赔偿,坚持要刑事追责… 9月29日,孩子的爸爸称,8月9日下午的时候,孩子到外婆所居住的小区里玩耍。同时还有几个孩子一起玩,几个孩子在小区景观池旁往池子里扔石子,此时,他孩子一个人就进池子里捡石子。 孩子爸现在提起这事,眼眶还是红的。他说不是不想要赔偿,是实在接受不了“拿钱了事”——孩子才5岁,就这么没了,他得讨个说法。 这几天他翻遍了小区监控,发现景观池边上连个“水中有电”的警示牌都没有,池边的护栏也松松垮垮,孩子轻易就能翻进去。 他找物业要电路检测记录,人家支支吾吾说“定期检查过”,可具体怎么查的、有没有漏电保护装置,拿不出凭证。 有人说家长也有责任,看不住孩子。可他急得直拍大腿:“5岁娃懂啥危险? 景观池修得跟小湖似的,大人看着都稀罕,孩子哪忍得住不去凑? ”在他看来,物业把公共设施的安全责任推得干净,才是最寒心的。 现在他坚持走刑事程序,不是为了罚谁,是想让物业真正重视起来——要是连这种基础的安全隐患都防不住,明天可能就是别的孩子遭罪。 咱们常说“小区是我家”,可这“家”的安全网要是破了洞,最先掉下去的就是最没防备的孩子。 物业到底该担多大责?家长的监护义务和物业的管理义务边界在哪?这事不光是一个家庭的痛,更该给所有小区提个醒。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太可惜了!”内蒙古通辽市,一5岁男孩子在小区的景观池触电身亡,孩子他爸不同意民
不是毒舌
2025-10-01 07: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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