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立即执行):明国平、明珍珍(明学昌孙女)、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11名主犯。 死缓:杨正喜、傅成志等5人(缓期二年执行)。 无期徒刑:罗建章、邱智等11人。 有期徒刑:毕会军、蒋吉等12人,刑期24年至5年不等,并处 罚金、没收财产、驱逐出境(部分外籍罪犯)
死刑(立即执行):明国平、明珍珍(明学昌孙女)、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
刑鉴观止
2025-09-30 12: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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