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位雇主,因为家政阿姨做饭难吃,直接报了警。 警察上门一看,都觉得有点离谱。 说是做饭难吃,其实就是不想给4天的工钱。 这位刘姓雇主,试用了阿姨4天,嫌人家做的饭像‘猪食’,就想一分钱不给把人赶走。为了让自己的行为显得‘正当’,他报警时还暗示阿姨手脚不干净,想把民事纠纷硬生生扭成刑事案件。 结果呢,警察叔叔明察秋毫,查了半天也没发现任何盗窃的证据。 最后在警察的调解下,这位雇主不情不愿地掏了400块钱工资。为了区区400块钱,动用公共资源,还试图污蔑一个靠劳动吃饭的人,这种心思真是让人看不起。 尊重是相互的,家政阿姨也是凭本事吃饭的劳动者。 心眼小了,格局也就没了。
“莫名其妙!”上海,一女子去三甲医院看病,没想到,几天后出门时突然被邻居询问病情
【18评论】【54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