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一名40岁保安吃掉公司5元的零食,被判盗窃罪,罚款255元,保安坚持自己是无

白夜菌 2025-09-21 19:37:12

韩国一名40岁保安吃掉公司5元的零食,被判盗窃罪,罚款255元,保安坚持自己是无罪的并提出上诉,韩国二审法官:韩国的世道已经如此艰难了吗?这种小事也要闹上法院吗?

去年1月18日凌晨4点06分左右,在全罗北道一家物流合作公司工作的A某(41岁)从物流公司办公室的冰箱里拿走了一块巧克力派和一块卡仕达酱。A某当时在那里担任保安,他表示,自己当天巡逻时因为肚子饿了,所以才拿了这些零食。

此前,A某并不知道,自己会因为吃了价值400韩元的巧克力派和650韩元的蛋奶冻的零食而受到韩国法院的审判,甚至丢掉工作。

物流公司的CEO B某看到监控录像并向112举报A某盗窃时,一场漫长的法律纠纷就此展开。

去年1月26日,也就是事发八天后,B某接受了警方的讯问。当时,B某提交了监控录像,并表示:“我既不要求追回被盗物品,也不要求赔偿,我要求A某受到惩罚。”

去年2月6日,A某作为嫌疑人在韩国警察局接受讯问。尽管A某坚称自己无意偷窃巧克力派等零食,但韩国警方出示了监控录像,记录了A某从办公室冰箱里拿走零食的画面,作为证据。韩国警方以盗窃罪名起诉A某,并向韩国检方提出起诉建议。

A某从律师处得知,如果达成和解,即可获得缓刑起诉,于是试图与B某等人达成和解。但最终未能如愿。A某的朴律师表示:“检方要获得缓刑起诉,必须与受害者达成协议,但双方并未达成协议。我们对公司为何拒绝和解感到疑惑。”

最终,韩国检方以盗窃金额较小为由,对A某提起简易程序起诉,并判处其50万韩元罚款。韩国法院下达简易程序命令,判处A某罚款5万韩元。A某不服判决,表示将拒不认罪,并要求正式审判。朴律师表示:“由于有罪判决可能导致公司解雇,A某从调查阶段到审判阶段都聘请了律师,以维护自己的清白。据我了解,他迄今为止已支付的律师费已超过1000万韩元。”(约5万人民币)

一审中,A某坚称自己无意偷窃巧克力派,并称“经常来往于我办公室的送货司机告诉我,‘冰箱里的零食可以吃’”。然而,物流公司负责人B某在法庭上作证称:“送货司机不会擅自打开冰箱,而且他们只有在获得物流公司员工的许可后才能拿走零食。”

韩国全州地方法院刑事第六部门的金法官主持了这起案件的一审,判处被告人5万韩元罚款,并表示:“考虑到被告人的职业和工作经历,他应该完全清楚送货司机无权处理物流公司办公室冰箱里的物品。” 据报道,金法官在量刑时还考虑了A某的犯罪前科。

A先生目前正在就此判决提起上诉。18日,上诉法院主审法官在首次开庭时表示:“仔细想想,这起案件就是他吃了400韩元的巧克力派,又吃了650韩元的卡仕达酱……”并质问道:“真的要走到这一步吗?”

对此,朴律师表示:“事发地点是任何人都可以进入的办公室”,“即使查看办公室的监控,被告进入办公室时也毫不犹豫”。他继续说道:“饮料和零食都是公共场所,为什么要吃零食才需要征求同意呢?”“如果真的想偷零食,会把整盒零食都拿走吗?会只拿一个巧克力派和一个卡仕达酱吗?”他继续说道:“这是什么……我不明白,在别人饿的时候叫他们吃零食怎么就构成了偷窃意图。”

对此案,前检察官金律师在其社交媒体上表示,“本可以通过缓期起诉了结此案,但这完全是韩国检察机关的错”,“如果缺乏对人和社会的理解,就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或检察官”。

对此,韩国检察官表示,“在一般刑事案件程序中,如果受害者要求惩罚,而犯罪嫌疑人否认指控,则原则上要提起公诉”,“就A某案而言,他是因为有盗窃前科而被提起公诉”。

朴律师表示:“据我了解,A某迄今为止已花费了1000多万韩元的律师费”,“如果作为安保公司承包方被认定有罪,可能会被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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