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都不要了!北京,一男子为独占父亲去世后留下的房产,竟和母亲恶意串通,瞒着自己的姐姐,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事后,姐姐就找过来要说法,可男子却耍起了无赖,无奈之下,姐姐只好将他告上法庭,而法院这样判了! 这件事发生在北京朝阳区,主人公是重组家庭,父亲老张(化名)与前妻育有一个女儿,离婚后女儿随前妻生活。 老张后来与现任妻子王女士(化名)再婚,生下儿子小张(化名)。 2023年初老张因病去世,留下一套位于朝阳区价值约600万元的房产,未留下遗嘱。 老张去世后儿子小张和母亲王女士私下商量,打算把房产过户到小张一人名下,由于房产证上只有老张的名字,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才能过户。 小张向公证处隐瞒了姐姐存在的事实,声称自己是唯一继承人,最终成功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姐姐张女士(化名)得知父亲去世消息后,从外地赶来北京,这时才发现房产已被过户到弟弟名下。 她找弟弟理论,小张却态度强硬:“房子现在是我的名字,法律上跟你没关系了。” 母亲王女士也站在儿子一边:“你早就不是我们家的人了,这房子没你的份。” 得知一切的姐姐最终忍不住,直到2023年6月,张女士将弟弟和继母告上法庭,法庭调查发现,小张在办理继承公证时,故意隐瞒了姐姐享有合法继承权的事实,法院认为,虽然张女士与王女士无血缘关系,但作为老张的亲生女儿,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2024年8月,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确认张女士享有房产三分之一份额,小张与王女士各占三分之一,法院责令小张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这件事9月20日被青岛新闻网报道后,迅速引发网友热议,多数网友支持法院判决:“干得漂亮,法律就应该保护每个人的继承权”、“重组家庭的孩子也是合法继承人”。 也有人评论:“血缘不重要,亲情才重要,这儿子太贪心”,还有网友指出:“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吗?幸好法院公正判决”。 法律专家指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张女士作为老张的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而小张故意隐瞒其他继承人的行为,涉嫌构成虚假公证罪,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此案审理过程中,法官曾进行调解,建议三方共有房产,但小张坚决不同意,声称“姐姐早就外嫁,没资格分房产”,这种态度最终让法院作出判决。 事实上老张生前并未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配偶、子女都享有继承权,王女士作为配偶可获得一半产权,剩余一半由配偶和子女共同分配,但小张通过虚假手段将全部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侵犯了姐姐的合法权益。 案件执行阶段,小张曾试图上诉,但二审维持原判,目前房产已完成产权变更,登记为三人共同共有。 这件事曝光后,很多网友分享类似经历,一位网友留言:“我家也这样,后妈和弟弟想独吞我爸的房子,最后打官司赢了”,还有人感慨:“亲情在金钱面前太脆弱了”。 法律人士提醒,继承权是公民基本权利,任何通过隐瞒、欺诈手段剥夺他人继承权的行为,不仅民事上无效,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办理继承公证时,继承人必须如实申报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 对此您有什么看法,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信息来源:青岛新闻网 2025-9-20
脸都不要了!北京,一男子为独占父亲去世后留下的房产,竟和母亲恶意串通,瞒着自己的
星星有话讲
2025-09-21 13: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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