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男子在某餐厅包厢吃饭时,不慎打翻了饮料,而服务员上菜时,未注意地面,因此不慎滑倒在地,一锅热汤全部浇在了自己身上,造成严重烫伤,那这个责任到底该由谁来承担? 据大风新闻报道,今年7月25日,有5名顾客到某餐厅要了个包间,点了一桌子菜,大吃大喝了起来。 突然,靠近门口的男顾客不慎用胳膊肘碰倒了桌上的一杯饮料,饮料全撒在了地上。男顾客没有任何处理,继续和朋友聊天吃饭。 仅仅过了半分钟,一位女服务员端着热气腾腾的砂锅,脚步轻快地走进了包间。砂锅很大,完全挡住了女服务员的视线,根本没有注意到地面上那片湿漉漉的地方。 等女服务员走到桌边时,突然脚步一滑,整个人向后倒去。随着“啊!”的一声尖叫,女服务员重重地摔倒在地,砂锅在桌面上碰碎了碗碟后,又被倒下去的女服务员拽了下去,滚烫的热汤浇在了她的上半身,疼得脸都扭曲了。 女服务员迅速从地上爬了起来,不停地拍打着身体,从她身上腾起的热气就能看出,这锅汤的温度并不低。 事后,女服务员被送到医院治疗,目前她的烫伤还在恢复中,但对于这次事故的责任,网友们却意见不一。 一部分网友认为,顾客应当负主要责任,没有提前提醒和通知。 但另一部分网友却认为,顾客又不是故意的,而且饮料洒落后,应该是服务员来处理,所以餐厅也有责任。 那从法律角度来看,此事该如何评价? 首先,《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到本案,按照生活常识来看,男顾客将水碰撒在地上,应该由服务员主动过来处理。但是涉事地点是餐厅包厢内,服务员并不能第一时间发现,所以这需要顾客自己提醒服务员来处理。 但是女服务员在上菜时,男顾客并未进行任何提醒,导致女服务员踩到了他碰在地面上的水渍,不慎滑倒在地而受伤。 因此,男顾客存在重大过错,且该过错与女服务员受伤一事存在因果关系,所以男顾客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 其次,女服务员因为端着很大的锅,导致无法看清地面情况,所以她需要更加谨慎的行走。 从监控视频来看,女服务员当时走得并不快,走路姿势也十分正常,而且是两只手都端着锅,没有什么不妥之处。 不过,如果女服务员穿的鞋子是那种易打滑的鞋子,那她自身也应当承担相应比例的责任。 同理,餐厅如果明知地砖易打滑,却没有通知或提醒顾客的,餐厅也应当承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 第三,女服务员在上菜过程中,踩到了男顾客碰撒在地上的水而摔倒受伤,这符合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而受伤的条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因此,女服务员还享有工伤保险权益。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江苏,一男子在某餐厅包厢吃饭时,不慎打翻了饮料,而服务员上菜时,未注意地面,因此
雷雷说趣
2025-09-07 23: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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