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校服质量被拘学生家长得罪了谁#【南都社论:质疑校服质量被拘7天,学生家长得

南方都市报 2025-08-17 09:24:07

#质疑校服质量被拘学生家长得罪了谁#【南都社论:质疑校服质量被拘7天,学生家长得罪了谁】#质疑校服被拘7天赔钱就能了事吗#甘肃庆阳市宁县盘克镇36岁的邓先生,因在网上发布视频质疑儿子学校校服质量问题,被宁县公安局拘留7天。法院二审判决警方行政拘留决定违法,需赔偿3237.08元。当事人8月15日回复南都N视频称,已收到警方的赔偿款,由于行政处罚决定尚未撤销,他向省高院递交再审申请书,宁县有关部门则回应,已成立专班核查。

几条质疑校服质量的短视频,让学生家长邓先生蒙受不白之冤被行拘7天,好在二审判决态度明确地撤销了一审判决和宁县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并确认宁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决定违法。在当事人看来还未能撤销的行政处罚决定,虽然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行政行为违法,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不需要撤销。但上述行政处罚行为事实上对当事人造成了损害,而且这种损害本身处于一种不可弥补、不可挽回的状态,是否意味着恢复名誉、消除影响与赔礼道歉也不可或缺?此时的撤销宣告是否就具有了相当的必要性?

同样是行政拘留,湖南湘阴警方认定当地商户12字评论为“不实言论”“在网络上起哄闹事”,对当事公民肖先生行政拘留五日。该行政处罚在今年8月就被湖南高院再审予以撤销,针对该案涉及的执法司法行为,岳阳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已启动调查程序,并将依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国家赔偿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赔偿义务机关在赔偿损失后,还应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确认行政拘留决定违法并给予赔偿不是正义的终点,追究相关办案人员责任也很有必要。这桩7天行政拘留案所造成的后果足够大,邓先生因为其正当发言而妻离子散。更进一步,非常有必要深究,在此案中地方执法部门的角色、工作的尺度与边界。

特别耐人寻味的细节在于,所谓的受害人报案之前,当地警方已经对邓先生作了询问笔录。这是否表明,办案机关介入邓先生网络发言案的动因并不简单?在前阵子的热播剧《以法之名》中,以大段质问台词闻名的律师张文菁被抓,检察官就是从“报案人后补报案材料”这一细节找到了突破口。既然还没报案,办案机关是基于什么样的理由传唤了当事人邓先生并制作询问笔录?遇到本地话题就忙着去找当事人做笔录,显然不应该成为地方办案机关的一种工作常态。

学生家长质疑校服质量,不能苛求普通公民在发言之前就有充分准备、留存严谨的鉴定报告。何况本案家长的质疑最终还得到了鉴定结论的支持,涉事校服被认定含量不达标,且校服标签标注成分与检验报告不相符。无论是通过投诉、举报的方式反映情况,还是通过社交平台表达疑问、提供线索,都是合法正当的表达途径,不应当动辄得咎。网络发帖是公民提供案件线索的重要方式,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捕捉到涉案线索,跟进调查摸排才是正道,而非换别的部门去找人做笔录,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执法规范化建设要落到实处、落到个案,就得从最普通的日常办案逻辑入手,对于这种动不动就行政拘留的执法惯性,必须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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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乘风

乘风

4
2025-08-17 18:49

应该追究当事警察及领导责任。

用户15xxx73

用户15xxx73

3
2025-08-17 15:06

谁都没得罪,只是不听话,听话就没什么事,所以不要惹是生非

舟楫

舟楫

2
2025-08-17 12:24

南都一向的,定体问,我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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