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男子刘某醉酒后又去张女士的烧烤店喝第二场,张女士心疼刘某用她的桌子沿开酒瓶,连忙给他递了一个开瓶器,没想到刘某突然暴怒,不仅在店里打砸,还给了张女士几拳,张女士本能摸起一个酒瓶反击,结果民警认定二人互殴,分别对二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可让张女士没想到的是,刘某竟然把她起诉了,要求她赔偿医疗费等损失,共计40000元。张女士不服,历经5年,事情终于迎来了转机。 “被别人打了还手,难道就是互殴吗?”一个话题直接引爆了评论区.... 那天,张女士和丈夫经营的小饭馆里顾客稀少,气氛平静。 正当两人略显放松时,一个醉醺醺的男子刘某踉踉跄跄地走了进来,显然是为了赶上第二场酒局。 他坐下后,毫不顾及餐厅的环境,随手拿起一瓶啤酒,用力在餐桌角上猛砸,发出一声清脆的“砰”。桌角顿时留下了明显的深痕,刺眼的划痕让张女士心生不悦。 她平时十分珍惜餐馆的每一件物品,看着桌子受损,心中不免有些不舒服。 于是她赶紧走上前,语气温和地劝说道:“这桌子新买的,您能不能用开瓶器开瓶呢?”她递给刘某一个开瓶器,想着以此化解眼前的尴尬。没想到,这个本意好心的举动却触发了刘某的怒火。 刘某瞬间暴怒,猛地站起身,怒声咆哮着,把手中的酒瓶砸向地面,发出一声巨响,酒瓶瞬间碎成了几块。 张女士急忙拿出手机准备报警,却没想到刘某更加激动,步伐快得让人措手不及。 他挥拳冲了过来,张女士只来得及后退几步,却已经被他连续击打。 第一拳打在她的肩膀上,第二拳正中胸口,第三拳直接打到了她的面部。 张女士被打得连连后退,最后重重撞在了旁边的桌子上,痛得她几乎站不稳。 身体和尊严遭到的打击让她感到无法承受。 在这一刻,她的本能反应是自卫,眼看刘某还要继续动手,她迅速从桌上抓起一个啤酒瓶,试图用它来挡开即将而来的攻击。 整个混乱的冲突过程没有持续太久,周围的食客立刻反应过来,纷纷冲上前将两人拉开。 事后餐馆里弥漫着一阵紧张气氛,张女士的手还微微颤抖,虽然冲突暂时结束,但她心中始终难以平静。 民警到场后,做出了裁决:刘某因寻衅滋事被行拘6天,而张女士在反击过程中伤到了刘某的头部,结果被认定为“互殴”,因此也被处以行拘5日、罚款200元的处罚。起初,张女士想着就此算了,忍了这口恶气。但出乎她意料的是,刘某拿着那份“互殴”的认定,反而把她告上了法庭,要求她赔偿四万元的医疗费和误工费。 面对这样的局面,张女士决定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争取公正。她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对她的处罚。 现实比她预想的要残酷得多。初审法院驳回了她的请求,张女士不甘心,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她依然不放弃,继续向山东省高院申诉,最终这场长达数年的诉讼才迎来了转机。 在这几年的法律斗争中,虽然各级法院都认定张女士的反击有自卫性质,但他们始终认为她的行为“超出了必要限度”,并且始终未能脱离“互殴”的框架,未能完全理解她的无奈和痛苦。就在大家以为这场官司无法改变时,检察机关的介入为案件带来了新的突破。 在接手案件后,检察官并没有被以往的卷宗和判决所束缚。 他们决定采用最基础、最原始的方式——反复调取监控录像。 一遍又一遍地回放现场画面,终于,他们发现了一个微小但关键的细节:在激烈的扭打中,张女士和刘某都倒地,而他们倒下的位置正好靠近一个墙角的暖气片。 虽然倒地后的具体情况被部分遮挡,但这个发现却为案件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 检察机关随即邀请技术人员对伤痕进行比对分析。 令人震惊的是,刘某脸上的伤痕与啤酒瓶圆底的形状差异很大,反而与暖气片的棱角形状高度吻合。 这一发现为案件提供了决定性的证据,证明刘某的伤并非由啤酒瓶造成,而是很可能与他倒地时碰撞到暖气片有关。检察机关决定以此为突破口,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经过层层审查,最高法院最终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认为张女士的反击并没有超出正当防卫的范围。 2024年4月,山东省高院做出了终审判决,撤销了此前的所有判决和行政处罚,最终认定张女士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历经数年的波折,正义终于得到了伸张。 这起案件的最终判决,不仅是对张女士个人的公正,也是对正当防卫这一法律原则的深刻诠释。 它告诉我们,法律不仅要注重事实,还要能够看到案件背后的细节,公正判决应当建立在全面而客观的证据基础上。 而张女士的坚持,也让更多人看到了即使在艰难的环境下,仍然能够为正义而战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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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论】【6点赞】
踏雪看景
给鉴定是互殴的那个,评个优秀吧。培养出来也不容易。
东曦 回复 08-10 20:56
地下车库
用户17xxx49 回复 08-11 06:27
日本鬼子打过来的时候,条件反射的就不敢还手了,还手就是互殴[哭笑不得]
奇哥
发明互殴的真是个人才!
剑者仁心 回复 08-10 20:33
为了减少自己麻烦,把麻烦都推给别人
用户10xxx40
一件小事,拖了五年。人生能有几个五年!!!
用户10xxx98
认定为互殴的真是个人才,下辈子别当警察了。
人海里的战斗鸡 回复 08-11 00:06
对于这种恶人先告状式的诉讼,难道只能是败诉而以吗?难道不是恶意诬告陷害罪吗[得瑟]
用户84xxx77 回复 08-11 00:35
你配当牛马
用户17xxx41
互殴是一个很好的词!我们现在看到俄乌互殴没,以巴互欧,印巴互殴,胡以互殴,胡美互殴,以叙互殴……都TMD互殴!
用户10xxx66 回复 08-11 00:20
说的妙哉!
窗外不归的雲
要做个正当防卫太不容易了!当法向不法低头,本来就是个错误!什么叫必要限度?当别人拿刀捅你时你只能躲闪而不能反击,是这个意思吗?
诺诺的爷爷 回复 08-11 06:07
在垃布拉多警长眼里就是这样的!
wjgsh
就是打出来的又怎么样,被打的难道就要把生命安全交到对方手里,指望对方不会打的太狠?
量体裁衣
只有互欧才能有钱拿,
大黄人
互殴?呕吐!!
卓然独存
认定互殴的能力很强!应调去云南做缉毒警!
阳光依旧
主要是上网了
用户18xxx36
哈哈,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
水上漂漂
这五年的诉讼也够呛的了,自卫也要不能伤得比自己重,过重就有二个结果互殴和自卫过当。
倾我不倾城
迟来的正义不叫正义
用户10xxx73
这和稀泥的境界是钻石级的。
顺应自然
中国警察
老马
正义真难啊
坐看云起
最好让对方打的你无法防卫,这样就不存在防卫过当了。
人间怪圈
多么简单的事情,搞得这么复杂,还反复看录像,用不用看看现场谁放屁了?
用户10xxx71
上诉不影响执行。拘留早已被执行了,这账怎么算?
老头
民警要求反击不能伤人,伤人就是互殴。对任何攻击都应用太极拳的四两拨千斤功夫轻轻化解。
明海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还能用吗
平安是福
五年了就算打赢了有什么用?
勿忘海参葳
应该是那个乐色倒地时头撞到暖气片,构成轻伤了吧?
淡然
有点好玩,那么死板吗?
我本善良
男的属于寻衅滋事,淄博不是有温度的城市么,怎么会这样?
以为是神
迟到的正义真的是正义吗?而且还耗费了无辜者十五分之一的人生
用户10xxx98
这是遇到了负责任的了,否则能有啥结果,打官司如同一场马拉松,劳心费力,必须有强大的心脏,结实的身体,顽强的毅力
花生
这医药费,战斗力可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