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视讯,8月8日报道,深夜了,三名女子也吃饱喝足了,在这凉风习习的深夜,和闺蜜一起推杯换盏,聊聊人生的趣事,这一个晚上她们过得真的很愉快, 周围虽喧闹,但她们只过着属于她们三人的世界。 她们丝毫没有受别人的影响,只想享受,属于她们的快乐生活。可下一刻,她们的美好时光被打破了。 当时她们付了款,就准备回家好好休息,毕竟已经夜深了。 可就在她们离开时,经过一个桌子,正好有一桌子的人在吃夜宵,三名女子与他们本就毫无相关,不认识,没有冲突,没有搭过话。 三名女子听了,心里肯定不舒服,这无缘无故的,被他人说了一顿,换着谁,谁都不乐意。 其中一名女子就气不过了,她转过头来就和那黑衣男子交涉起来,她就想不明白,一个陌生人凭什么要对她们评头论足,说话还那么难听。 女子本来就想着说几句话,消消气,结果惹怒了另外一名光着膀子的男子。 那名男子估计也是喝多了,蹭了一下就站起来,然后拿起一个塑料椅子,就想向女子砸过来。 幸好同他吃夜宵的另一名女子和男子,赶紧阻止了他,否则理论的女子就要被打伤了。 可是就算同伴的人阻止了他拿凳子砸人,光着膀子的男子,还是和三名女子推搡起来,造成其中一名女子受了轻微伤。 发生这种事情,三名女子自然不愿意就此罢休,她们只是平平常常出来吃个夜宵,这美好的夜晚,她们感受美好,又有何错。 凭什么别人要骂她们,还要推搡她们,于是她们报了警。 那么该如何认定这件事情呢? 女子报了警之后,这两名男子被带走了,也被刑事拘留了。 2、其中一名女子受了轻微伤,那么她所需要的医药费她可以要求赔偿。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无缘无故被他人造成人身损害,那么侵害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三名女子来说,她们只是平常出来吃个夜宵,她们没有得罪任何人,发生这样的事,她们有可能晚上都不敢出来了,所以她们可以要求精神赔偿。
据安徽视讯,8月8日报道,深夜了,三名女子也吃饱喝足了,在这凉风习习的深夜,和闺
人间烟火栈
2025-08-09 10: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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