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其实,这种说法根本站不住脚。因为,那些改革前退休的人,或是有视同缴费年限的群体,他们领的退休金、养老金,本质上是旧制度下劳动价值在新制度里的兑现。要知道,他们原本就享有退休制度,退休后享受待遇是天经地义的事。不管养老制度怎么改,保住他们的个人利益,是改革必须守住的底线——总不能因为制度调整,就让前人的付出打了水漂。 如果真要论谁在改革中“讨了巧”,其实倒有这么两类人值得说道说道。 第一类是社保改革初期,在国企、行政事业单位做临时工的人。他们靠当时的“买户口”政策,实现了身份的彻底转变,从农村户口变成城镇户口,从此能享受社保待遇,算是跳出了“农门”。但这类人也不是光赚不赔——他们得到了城镇户口,同时医院失去了原本属于自己的农村集体土地利益,说白了,他们是“有得有失”,算不得纯粹占便宜。 这第二类人就不一样了。社保改革后,尤其是取消“唯户口论”后,不管是正式工作还是单位聘用,他们一边享受着社保待遇、拿到了退休资格,另一边因为户口没转,依然是农村集体成员,稳稳占着农村土地的利益。老话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但他们却实实在在做到了“两头不落空”,堪称政策红利的“双丰收者”。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当年的农电工。最初他们只是供电局的临时工,工资不过几十、上百块。可随着政策调整,他们摇身一变成了合同工,工资一下涨到几千块,单位还给交了社保。更关键的是,他们的户口性质没变,农村的土地利益一分没少。我认识的三兄弟就是如此:早年都是农电所的农电工,现在退休后每月领三四千养老金,家里十来亩地照种不误,小日子过得别提多滋润了。 说到底,真正在政策里“左右逢源”的,正是这类既拿着社保待遇,又攥着农村土地利益的人。他们不用像第一类人那样为了身份放弃土地,反而把两项好处都牢牢抓在手里,才是改革中真正的“人生赢家”。
其实社保这个东西,很多人最大的担忧就是规则就拿社保年限来说以前98年前,社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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