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女子,多次带情夫在员工宿舍偷情。一次,两人正在缠绵,被老板发现,情夫试图离开宿舍,没想到却都遭到老板阻拦。期间,老板还动手打了女子情夫。被堵20分钟后,情夫从二楼窗户跳下去,不治身亡。一审判决老板有期徒刑10年6个月,老板妻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有了不同的看法!
山东的六月,空气里飘着麦秸秆的味道。电子厂宿舍区的路灯昏黄,三楼女工宿舍的窗帘拉得严严实实,里面的动静被楼下车间的机器声盖了大半。
李梅的心“怦怦”跳,手在张涛胳膊上掐了一把:“你快点,王老板说不定待会儿查宿舍。”
张涛笑她胆小:“怕啥,他今晚盯生产线,哪有空上来。”他是隔壁汽修厂的,这是第五次偷偷溜进李梅宿舍——厂里管得严,夫妻房要排队申请,李梅和丈夫常年分居,一来二去就跟张涛好上了。
突然,走廊里传来“噔噔”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李梅慌忙推张涛:“快躲起来!”话音未落,门“砰”地被踹开,王强站在门口,手里攥着个手电筒,光直直打在两人身上。
“好啊你们!”王强的声音劈了叉,他刚从车间上来拿文件,听见宿舍里有男人说话声,一猜就不是好事。
张涛吓得往床底钻,被王强一把薅住后领拽出来:“敢在我厂里干这事,反了你了!”王强四十多岁,常年搬货练得一身力气,一拳砸在张涛胸口,打得他“哎哟”一声弯下腰。
“王老板别打了!”李梅扑上去拦,被王强甩到一边,后脑勺磕在床架上,疼得眼冒金星。
“今天谁也别想走!”王强把宿舍门反锁,钥匙往兜里一揣,“我倒要看看,你们爹妈知道了脸往哪搁!”他掏出手机,对着张涛拍:“给你单位打电话,让他们来领人!”
张涛慌了神,他在汽修厂刚转正,要是这事捅出去,工作肯定保不住。他一边躲王强的推搡,一边往窗边挪:“王老板,我错了,你放我走,我再也不来了……”
“晚了!”王强堵在门口,唾沫星子喷了张涛一脸,“刚才不是挺横吗?现在知道怕了?”
宿舍里的空气像凝固了,只有李梅的哭声和王强的怒骂声。张涛瞥了眼窗户,二楼不算高,楼下是片水泥地,平时员工晾衣服的铁丝就在窗边。他心里冒出个念头——跳下去,跑!
“你要干啥?”王强见他扒窗户,吼着冲过去。
张涛也顾不上了,两手一撑窗台翻了出去。王强追到窗边时,只听见“咚”的一声闷响,接着是楼下传来的呻吟。
他心里咯噔一下,赶紧往下看——张涛趴在地上,腿以不自然的角度扭着,额头的血往水泥地上渗。
“坏了!”王强这才慌了,手忙脚乱地开门喊人。
救护车来的时候,张涛还有气,可送到医院没抢救过来——颅内出血,股骨骨折引发并发症。
警察来的那天,王强的妻子刘芬正在给工人做午饭,听见消息手里的锅铲“当啷”掉在地上。她跑到派出所,王强耷拉着头,看见她就哭:“我就是想教训他一下,没想让他跳窗啊……”
一审开庭时,李梅作为证人出庭,说起当时的情景浑身发抖:“王老板把门锁了,说要让张涛身败名裂……”王强的律师辩解说,他只是想维护厂里秩序,没料到张涛会跳窗。
法院最后判了王强十年六个月,罪名是非法拘禁致人死亡。
刘芬拿着判决书,手都在抖。她去找律师:“我男人是冲动了,可那俩人在厂里搞不正当关系,就没错吗?我男人就是想吓唬吓唬他,谁知道他自己要跳窗……”
律师叹了口气:“非法拘禁是事实,对方的过错不能完全抵消他的责任,但可以上诉试试,看看能不能认定张涛的跳窗行为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减轻点刑期。”
二审开庭那天,天气阴沉沉的。刘芬坐在旁听席,听着检察官和律师辩论——王强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拘禁?张涛的跳窗是否属于“介入因素”?
最后法官当庭宣判:维持非法拘禁罪的认定,但考虑到张涛自身存在过错,且王强并非故意追求死亡结果,改判有期徒刑七年。
走出法院,刘芬抬头看了看天,眼泪掉了下来。厂里的宿舍早就换了新锁,李梅早就辞了职,张涛的家人拿了赔偿,也回了老家。只有王强,要在牢里待七年。
她想起出事前一天,王强还跟她说,等这批货赶完,就带她去青岛看海。现在,海看不成了,厂里的生意也因为这事一落千丈。
有次去探监,王强隔着玻璃哭:“我当时咋就那么冲动呢……”
刘芬没骂他,只是说:“好好改造,出来咱好好过日子,记住了,再气也不能犯法,一步错,步步错啊。”
这场悲剧里,没有赢家。李梅背负着愧疚,张涛付出了生命,王强用七年自由换了一个教训——冲动是魔鬼,而法律的红线,谁也碰不得。就像村里老人说的:“舌头和牙齿还会打架,遇事忍三分,就少了十分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