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裕玲问向华胜:“当年你70万签周星驰几部戏,有没有后悔过? ”向华

伯克聊娱乐 2025-07-22 19:48:58

邓裕玲问向华胜:“当年你70万签周星驰几部戏,有没有后悔过?

”向华胜:“那个价钱是超值的,我觉得没跟周星驰他签长久下来,已经是一个很笨的措施。”

现在回头看这对话,真是让人感慨。70万签人拍几部戏,放现在听着跟闹着玩似的——现在随便一个二线明星拍部网剧,片酬都够买半条街了。可搁上世纪90年代初,那70万能买多少东西?那时候普通工人月工资才几百块,70万够在深圳买套大点的房子了。向华胜敢拿这么多钱押在刚冒头的周星驰身上,这胆子可真不是一般人有的。

那时候香港影坛是什么阵仗?周润发刚演完《英雄本色》,成了“票房毒药”翻身仗的代表;刘德华从“四大天王”跨界电影,一部接一部地刷存在感;成龙更不用说了,“动作巨星”四个字刻进观众骨头里。就在这群“神仙”里,周星驰硬是杀出条血路——和刘德华合作的《赌侠》票房4000万,《整蛊专家》接着火,《逃学威龙》更是一飞冲天。你别说,那时候的星爷虽然还没“星爷”的外号,但演起喜剧来那股子灵劲儿,观众一眼就能看出来。

向华胜说的“一半眼光一半运气”,我看运气占的比例可不大。他能瞅准周星驰,说明他真懂观众爱看啥。那时候观众看够了英雄片、警匪片,正愁没点新鲜的乐子。周星驰的无厘头刚好戳中这个空子,从《赌侠》里插科打诨的小角色,到《逃学威龙》里伪装学生的卧底,他把“搞笑”玩出了新花样。观众笑了,票仓就满了,票房自然蹭蹭往上涨。

现在有人说,向华胜没签长约是亏了。可你想啊,要是真签了十年长约,周星驰后来那股子“我要做导演”的劲儿,能忍得住?说不定早闹掰了。向华胜这“笨措施”,反倒给双方留了转圜的余地——周星驰能自由发挥,成了后来的“喜剧之王”;向家呢,该赚的钱一分没少,还落了个“识人之明”的好名声。 现在再看这段往事,真是应了那句老话:“眼光准的人,永远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捡宝贝。”70万换几部过千万票房的电影,放哪个年代都是稳赚不赔的买卖。更别说周星驰后来成了华语影史的标杆人物,这70万的“投资回报率”,能把现在多少投资人羡慕得直拍大腿。

说白了,向华胜这事儿往深了看,就是“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他没被当时的巨星光环迷了眼,反而盯上了这个“还没红透但肯定能红”的年轻人。这种魄力,这种眼光,现在市面上可不多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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