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男子在KTV上厕所,突然听到隔壁女厕所有人大喊呼救,男子赶紧凑上前去,结果看到一醉酒男子正在女厕所,男子了解了事态后,便拖着醉酒男子往外走,可是由于过程中醉酒男子摔倒,导致头部受伤,醉酒男子要求男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1万余元,男子不干,说自己只是热心群众,见义勇为而已。 “如果不是这位大哥的话,我估计会受到伤害,醉酒男这是自作自受!”女子李某愤怒的说道,这句话成功也揭开了一家KTV里发生的一起令人啼笑皆非又引人深思的事件。 2024年10月的一天晚上,渭南一家KTV内灯光昏暗,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几乎要震碎人的耳膜,潘某和朋友喝得满脸通红,摇摇晃晃地往洗手间走,谁也没想到这一醉,竟醉出了大麻烦。 潘某醉得连男女厕所标识都没看清,一头扎进了女厕所,正在里面方便的女子李某听见动静,抬头一看是个陌生男人,吓得声音都抖了,这一嗓子,把附近的杨某给惊动了。 杨某是来陪朋友唱歌的,听见女厕传来的呼救,脑子第一反应就是“出事了”,三步并作两步冲过去,看见潘某正站在隔间门口发愣,酒味混着消毒水味刺得人睁不开眼,杨某二话不说,伸手就拽潘某的胳膊,可潘某醉得跟踩棉花似的,拽一下晃三晃,两人拉扯间,潘某没站稳,直接撞在女厕门框上,额头立刻肿起个包。 潘某的朋友赶过来,手忙脚乱拨了120,在医院躺了8天,花了2300多医药费,潘某醒酒了,可脑子也“清醒”了,他觉得是杨某拖拽自己才受的伤,必须赔偿!于是他把杨某告上法庭,要1万多块,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啥的。 法院在了解情况后最终给出了判决,一审法官翻了翻卷宗,首先认定潘某醉闯女厕是错的,这事儿不仅有伤风化,还可能吓到其他顾客,侵犯他人隐私权。 杨某听见呼救后把人拖出来,目的是制止危险,没有动手打人,也没有使用过激手段,属于正当的见义勇为行为,最终,法院驳回了潘某的诉讼请求,认定杨某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潘某不服提起上诉,但均被驳回。 此事很快在网上引起热议,网友们对此事的看法也各不相同,一位网友写道:“杨某的行为真的非常值得敬佩,他不仅保护了李某的安全,也阻止了一场可能发生的悲剧,潘某醉闯女厕,本身就是错误在先,怎么能反过来要求赔偿呢?这种要求太无理了。” 另一位网友则说:“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应该大力弘扬,同时社会也应该为见义勇为者提供更好的保护,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这样当危险来临时,才会有更多的人站出来,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这起事件,虽然只是生活中的一件小事,但却反映了社会道德和法律之间微妙的关系,它提醒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尤其是在醉酒等特殊状态下,更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避免给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来源:裁判文书网,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渭南,男子在KTV上厕所,突然听到隔壁女厕所有人大喊呼救,男子赶紧凑上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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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19: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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