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覃女士2023年经中介介绍,花70多万全款在鹤壁某小区买了套二手房,顺利拿到房产证。可当她去物业办理房子信息更改时,物业竟要求她交清前房主欠的物业费,否则不给改信息。覃女士拒绝后,物业限制她使用电梯,人脸识别也进不了小区。覃女士多次找物业理论无果,无奈找来记者帮忙,物业却躲着不见人。最终在社区介入协调下,物业才答应尽快帮覃女士登记信息。
据7月15日都市报道,覃女士,经过一番精心挑选和中介的热心介绍,她在2023年看中了鹤壁某小区的一套二手房。房子地段不错,周边设施也齐全,覃女士越看越喜欢,当下就决定花70多万全款买下。
接下来的手续办理得很顺利,覃女士很快就拿到了房产证。看着那红彤彤的本子,她满心欢喜,仿佛已经看到了未来一家人在新房子里幸福生活的模样。
然而,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麻烦事接踵而至。拿到房产证后,覃女士第一时间就去了物业,打算把房子的信息更改过来,毕竟以后这房子就是自己的了,信息得及时更新。
可当她说明来意后,物业工作人员却一脸冷漠地告诉她:你得先把前房主欠的物业费交清,不然这信息我们没法给你改。
覃女士当时就愣住了,她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说:我全款买的房,房产证都拿到手了,这欠费关我什么事?凭啥让我替别人还钱?
物业工作人员却振振有词:“这是规定,不交钱就别想改信息。”
覃女士,坚决不交这莫名其妙的费用。本以为物业会就此作罢,没想到他们竟然开始耍起了无赖。
第二天,覃女士发现自己的电梯卡不能用了,人脸识别也进不了小区大门。她站在小区门口,又急又气,心里直犯嘀咕:“这物业也太过分了吧,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吗?”
从那以后,覃女士每天只能爬楼梯回家。她家住在十几楼,每天爬上去累得气喘吁吁,腿都像灌了铅一样沉重。
家里的小孩也因为爬楼太累,都不愿意出门玩了,整天闷在家里。覃女士的父母本来想来帮忙看孩子,可一想到要爬那么高的楼,也只能无奈地放弃了。
覃女士多次找物业理论,可物业工作人员就是油盐不进,根本不听她的解释。每次覃女士去,他们都是一副爱搭不理的样子,甚至还冷嘲热讽地说:“谁让你不交物业费,活该!”
无奈之下,覃女士只好找来记者帮忙。
记者跟着她来到物业办公室,可物业工作人员看到记者来了,就像老鼠见了猫一样,纷纷躲了起来。
记者多次尝试联系物业负责人,可对方不是不接电话,就是找各种借口推脱。
从法律层面看,物业要求覃女士缴纳前房主所欠物业费,这违反了《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相对性的规定。
物业费是基于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债务,合同主体是物业与前房主,覃女士并非该合同当事人,没有义务承担前房主的债务。
物业限制覃女士使用电梯、进入小区,侵犯了覃女士作为业主的合法权益。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依法享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权。物业此举属于侵权行为。
眼看着事情陷入了僵局,记者只好联系了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非常重视,立刻组织双方进行协调。
在社区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说下,物业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松口答应尽快帮覃女士登记信息。
对于物业的违法行为,目前法律并无直接针对此类限制业主权利行为的特定处罚条款。
但覃女士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要求物业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电梯使用及小区通行等正常权益,若给覃女士造成损失,还可要求物业进行赔偿 。
这事,虽然最终得到了解决,但覃女士心里还是憋了一肚子气。物业本应该是为业主服务的,可在这件事里,他们却把业主当成了软柿子捏。
您觉得物业要求新业主交前房主欠费的做法合理吗?
(信息来源:都市报道,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