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一男子曝光自己的妻子出轨好兄弟,调取酒店记录,显示他们已经开房数十次。男子一气之下,找对方理论,不料反被对方殴打!
信息来源:掌心新闻2025年7月10日报道
尹先生是一名企业股东,家里经济没啥压力,他和妻子以前感情挺好。
可从去年年底开始,老婆居然突然递上离婚协议书,理由一句也没多说,就回了娘家。
尹先生当时糊涂,想说是不是自己哪里做得不够好,就费劲心思挽留,可妻子态度很坚决,这让他心里越发没底。
今年3月,他实在看不下去,决定跟踪妻子,结果撞见她和自己的一个“好兄弟”——湘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肖某,一起进了酒店。
回家后他找了律师,通过法院申请调取监控和开房记录,结果一看吓一跳。
从2023年4月到今年,总共跑进那家酒店二三十次。
这数字像冰水泼脸,把他整得心凉了半截。
忍了几个月,5月26日那天,尹先生带着开房记录和监控视频,直奔肖某办公室,觉得人到场摊牌,对方得给个说法。
可对方不但不认错,直接掐住他脖子,又是一顿拳打脚踢。
等人拉开,他已经浑身是伤,颈部和左肘软组织挫伤,医院诊断是轻微伤。
尹先生当场懵了:我明明是来讲理的,竟然成了被揍的那个人。
打人后,他马上去易俗河派出所报案,可一直没拿到任何文书,也没人给个处理结果。
无奈之下,他把事情发到网上,一夜之间爆了。
舆论大了,湘潭县7月8日晚就紧急成立联合调查组,9日通报称肖某被停职,后续“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纪委监委也表示要介入,查个水落石出。
要我说,光是道德谴责不够,还得用法律撑腰。
先说妻子,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婚内出轨严重破坏夫妻关系,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离婚时还能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尹先生不仅能要回赔偿,还能在分家产时占先。
再说肖某,打人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上的故意伤害,轻微伤一般拘留5到10天,还得交个五百到一千元罚款。
可他身上还挂个“公职人员”标签,这可不是小事。
按照《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这类违背社会公德、破坏家庭的事,可能被警告、记过、降级、撤职,情节严重的还能被开除。
如果他还是党员,还要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处理,最高可能被开除党籍。
想想公权力的身份还干出这种事,不仅道德崩塌,职业前途也完了。
尹先生被打成轻微伤,拿着法律武器维权之余,也希望对方吃点苦头,让更多人知道“公权不等于任性”。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核查,官方没完全放水,大家都在等后续。
这种狗血剧情看一次都嫌夸张,现实里竟然也能上演。
要是你碰到这种事,会怎么处理?尹先生还能有哪些更狠的维权招?
欢迎大家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