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大学毕业后回家,却发现父亲已经去世,自己完全不知情不说,就连将6万2元的抚恤金都被亲戚领走,而且当时领的时候有社区的证明,一开始大家还为男生打抱不平,可听了亲戚和社区的话,大家一边倒指责男生 小何17岁那年父母离婚,他跟着母亲生活,和父亲渐渐断了联系。虽然户口一直和父亲在同一本上,但这些年他几乎没主动联系过父亲。直到今年毕业,他想和父亲分享喜悦,回家才发现父亲已去世三年 这个消息直接把小伙子砸得愣在原地,脑子里只剩下一个问号,为什么没人通知自己?父亲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怎么也没见影? 小何没法接受,带着一肚子疑问直奔街道办、居委会、人社局。可跑了一圈才发现,原来自己已经被排除在“直系亲属”之外,连丧葬证明都没他的名字。6.2万元丧葬抚恤金,早就被二伯以“无人认领”为由领走了 面对质问,居委会工作人员也很委屈。原来当年二伯确实来找过他们,说联系不上小何,小何母亲又明确表示"别影响孩子学习" 殡仪馆那边催得急,没有直系亲属签字连灵堂都不能设。二伯实在没办法,才来开了这张证明 更让小何没想到的是,二伯当场掏出一沓票据。墓地3万,墓碑1万2,丧宴、殡仪服务、骨灰盒杂七杂八加起来,6.2万其实没剩多少 二伯说的也是相当直白:你要觉得我贪了钱,咱们法院见。但这些年你爸生病住院,可都是我们这些亲戚在跑前跑后 随后小何一算,如果真要打官司,这光是时间、精力和律师费,最后没准还要倒贴,最后干脆直接离开了 对此,有网友会说:这不单是丧葬费问题,是法律法规问题。 明知有儿子,居委会是无权开证明无直亲属证明,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应该是想办法通知到死者儿子? 居委会开具死亡证明是越权 这个说法其实是站不住脚的,一方面,确实有规定,丧葬事宜原则上要通知直系亲属、保障其知情权和参与权 但在现实操作中,如果直系亲属联系不上,殡仪馆和相关部门又要求出具材料,否则逝者连火化都办不了,事情就卡在流程上了 居委会这时候更多是起到一个“临时协调、善后处理”的作用,而不是法律上的“最终认定机关”。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家属失联、无法及时到场,基层只能听取现场亲属、邻里的说明,权衡利弊作出选择,不然逝者没法入土为安,矛盾反而更大 另一方面,二伯不是随随便便拿着户口本领钱走人,实际是配合基层把丧事办了、费用也公开。大家觉得“为什么不想办法找到儿子” 但现实是,二伯确实联系过小何母亲,母亲直接说“别影响孩子学习”,在这个前提下,已经是当时条件下能走的最快通道 只能说,有些关系,一旦断了,就再也续不上了。与其事后争权益,不如平时多珍惜
有钱便是爹!男子大学毕业回家,发现父亲早已去世,丧葬费抚恤金被人领走,原来是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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