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暴徒陈顺龙三大爱好:开卡丁车、吃火锅、闻煤块,为什么? 1、陈胜龙开卡丁车是为了发泄。陈胜龙因为顶包江远醉酒交通肇事案,致人死亡,应该是被吊销了驾驶证,终身禁驾。 所以陈胜龙高兴的时候也开卡丁车,不高兴的时候也开卡丁车。这是一个一直活在黑暗和罪恶里的人的发泄方法。 越是得不到的,越是失去的,越是最珍贵的,对陈胜龙而言,终身禁驾,是禹天成的安排,也是他的无奈和不甘。他对江远的态度就说明了一切。
2、陈胜龙吃火锅,一是开会,二是杀人。 发没发现天龙集团总裁陈胜龙的办公方式,就是吃火锅。所有的决策都是在吃火锅的时候定的。 发没发现,凡是和陈胜龙吃过火锅的人都没有好下场。孙飞算一个,王彧也是一个,还有柳韵万宏,当然不能忘了程子健和熊磊。这些人凡是和他有染的人,不是变成了坏人,就是被他所害。 所以在剧中还是不要和陈胜龙吃火锅了。并且这家伙把所有吃过火锅的人都录音了。
3、陈胜龙闻煤的味道。是在提示自己不要忘本,万川矿业他势在必争。 为了万川矿业,陈胜龙不惜和禹天成决裂,不惜制造矿案,不惜威胁检察长李人俊的老婆柳韵,不惜在洪家村造谣生事,为了万川矿业,他什么都敢做。
陈胜龙的人物形象塑造的还是比较丰满的,比禹天成成功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