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浙江嘉兴秀洲区,一男子喝酒后启动智驾系统开车,并在发现有交警检查酒驾后

读万卷书得张飞 2025-07-08 10:46:18

7月7日,浙江嘉兴秀洲区,一男子喝酒后启动智驾系统开车,并在发现有交警检查酒驾后,进行倒车,试图逃避酒驾责任,但智驾系统并不是逃避酒驾的工具和理由,驾驶员始终是驾驶车辆行为的完全责任人,交警对其进行了抽血检测,根据检测结果,最终驾驶员以危险驾驶罪被处罚。

经调查发现,本案中驾驶员宋某,当天跟几位朋友聚餐,一时兴起,不但喝了白酒还喝了啤酒。

聚餐结束后,朋友想给他找代驾,宋某自以为意识清醒,没有喝多,而且离家也近,不听朋友劝阻,执意自行驾车回家,还称自己的车有智驾系统,驾车回家一点问题都没有。

于是宋某上车后便语音启动车辆,并开启了智驾系统,把手搭在方向盘上,放松身心,做起了“甩手掌柜”,把驾驶的活儿完全交给了智驾系统,自己从驾驶员变成了乘客。

正当宋某以为高枕无忧时,却遇到了交警设卡查酒(醉)驾,宋某慌了,不但没有停车配合检查,还接管了车辆,企图进行倒车操作,试图逃避。

然而他的倒车行为并没有“拯救”他,反而让交警更注意到了他,工作人员快速做出反应,上前阻止了他的倒车行为,并依法对其进行了酒(醉)驾的测试。

宋某在无法逃脱并无法抵赖的情况下,无奈进行了测试。

交警在对该车驾驶员宋某进行检查时发现其身上有酒气很重,经吹气酒精检测后,发现严重超标,谨慎起见,工作人员又对其进行了抽血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 量为106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刑法》中明确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实施特定危险行为的犯罪,包括追逐竞驶、醉酒驾驶、校车/客运超载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行为,危及公共安全构成的刑事犯罪,最高可处拘役并处罚金。

其中,血液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时(约饮用一瓶啤酒即可超标)驾驶机动车为危险驾驶罪。

对照标准发现,宋某的血液酒精含量已经严重超标,可构成危险驾驶罪。

最后经秀洲区检察院起诉,秀洲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男子宋某拘役一个月十日,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千。

那么,宋某酒后并未直接操作车辆,为何他依旧被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了呢?

审理认为,智能驾驶只是汽车的一项辅助性功能,它始终不能代替驾驶员的意识,在很多紧急情况下,还需要驾驶员做出相应的反应,如适当减速,制动,转向等,驾驶员需要对驾车的行为全程负责,承担相应责任。

本案中,宋某酒后开启智能驾驶系统,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且存在倒车逃避交警检查的行为,未立即停车并主动接受检查,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驾驶员在饮酒的情况下,由于酒精的影响,对于驾驶行为,可能不能及时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甚至做出错误的应对措施,增加了驾驶危险。

这也是一直严查酒驾的原因,查到绝不姑息,严惩不贷。

所以说,饮酒后千万不要驾车,害人害己。请各位驾驶员对自己,对他人负责。严格遵守交规,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对于这件事,各位看官又有何看法呢?

信息来源: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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