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男女非婚同居,不领结婚证生孩子是违法的;现在男女非婚同居生孩子可以上户口。那

读万卷书得张飞 2025-06-06 10:00:30

过去男女非婚同居,不领结婚证生孩子是违法的;现在男女非婚同居生孩子可以上户口。那么这张结婚证还有何作用和意义?

按照法律认定、权威和社会公认的解释是,结婚证具有如下作用和意义:

一,保障双方权利和义务:结婚证是婚姻关系的法定凭证,它明确了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夫妻间相互扶养的义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在婚姻中遭遇意外失去行为能力,另一方具有财产管理等重要事务合法继承。    二是处理纠纷有依据:结婚证是解决问题的重要依据。在夫妻出现问题或离婚时,有结婚证才能按照法定程序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法院会依据婚姻法律法规,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配,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社会关系的认可:结婚登记是一种公开的宣告,向社会表明两人的结合是合法、稳定的,有助于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道德风尚。结婚证代表着社会对夫妻关系的正式认可。在社会交往中,夫妻关系是一种受到尊重和保护的社会关系。

四,建主稳定的家庭关系:结婚证有助于强化夫妻双方对家庭的责任感。它是一种承诺和约束,促使夫妻双方共同为家庭的发展和稳定努力。在生育、教育子女等方面,夫妻双方能够以更明确的身份和责任共同承担起家庭的重任。

五,见证情感承诺及增强安全感:领取结婚证象征着双方对彼此的爱情和承诺,也是对爱情的一种升华和保障。给双方带来情感上的安全感。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步入婚姻殿堂,更加专注地经堂婚姻生活,共同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

可见结婚证既然如此重要,为何还要为非婚生育上户口,大开合法化之门?这是否意味着对非婚同居、非婚生育的默许和变相鼓励?对个人、家庭和社会起到什么作用,产生怎样的影响?

其一,权益保障缺失:虽然对于非婚同居关系,并未得到法律上的明确保护,也就是说双方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那么非婚子女的合法法,就是对非婚生育的默许私认可。至于财产的分配和继承,这对于普通人或许是个难题,而对那些包二奶、三奶、N奶的贪官、巨商、明星们来说,那都不叫个事。因为他们有的是銭,很容易摆平。

其二,心理和情感伤害:非婚同居生的孩子,在情感和心灵上肯定是一种伤害。虽然他们可以得户口,接受教育,享有合法法生育子女一样的权利和义务,但也会面临周围人的异样眼光和议论,容易产生自卑、焦虑等心理问题。在学校等集体环境中,可能会因为父母的非婚同居关系而受到同学的嘲笑或歧视,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和社交能力发展。当事人还可能会面临来自家庭、家族、社会的舆论压力。

其三,可能引发的社会影响。冲击传统婚姻观念:非婚同居生育现象的增多,可能会对传统的婚姻观念和家庭价值观念造成一定冲击。一些人可能会认为婚姻不再是必要的,从而忽视了婚姻所承载的责任和义务。这可能导致社会整体婚姻观念的淡化,影响婚姻制度的稳定和发展。

其四,增加社会管理成本:非婚生育可能会给社会管理带来一些挑战,如户籍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等。相关部门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来处理非婚生育孩子的户口登记、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问题,增加了社会管理的成本和难度。同时,非婚生育也可能会影响人口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给人口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带来一定困难。

综上所述,无证同居,非婚生育,既然有这么多的不利和消极因素,为什么又要从法律上取消了“非法”同居一词呢?有一种说法是为注重个人的自由选择和权利,允许非婚生育的孩子上户口,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避免孩子因为父母的婚姻状况而受到歧视,保障了孩子的基本权益。

如此解释和做法,说明孩子是无辜的,那为什么大人酿下的苦果,要让孩子来吞食呢?为什么要从源头上取缔了“非法婚姻”的法律条款呢?正因为法律上放开了“非法”的口子,才打开了非婚生育的闸门。而非婚子女又获得法律“上户口”的承认。从客观上就为那些贪官、不法奸商、醉生梦死的精英们包二奶、三奶、N奶,寻欢作乐,到处下崽提供了法律依据。他们有权有势有钱,正好适应不要结婚证的心理,胡搞乱搞,生了孩子可以上户口,为非婚同居找到了借口。制造社会混乱,

而且,随着社会观念的逐渐转变,非婚同居和非婚生育这种怪胎势必大量涌现,它势必扭曲了原本正当的继承权,混杂了传承及其血脉,也践踏了中国的道德伦理,为非婚出生孩子酿成心理障碍,造成社会混乱和家庭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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