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名男子的奔驰车被三名初中生偷走并发生车祸,车辆严重损毁定损超过43万,事后,男子联系不上初中生的家长,保险也不理赔,男子十分委屈。 据海报新闻7月5日报道,党先生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的奔驰车被偷了,报警后才得知三名初中生偷走了他的车还撞坏了,车子几乎撞报废,可是保险不赔偿,初中生家长也联系不上,党先生觉得自己非常倒霉。 党先生有一辆奔驰爱车,自从买了以后,他都是十分爱惜,经常保养,车子的性能等各方面都保养的非常好。 这一天早上,党先生跟往常一样早起后准备开车外出工作,然而他走到车位上,却没有发现自己的车子。 党先生以为自己记错停车的位置了,他围着周围转了一圈,可是依然没有见到一点车子的踪影,他这才确信车子应该是被偷了。 于是,党先生立刻报了警,接线员询问党先生,他的车子是不是一辆黑色的奔驰。这情况确实和党先生的车辆信息是一致的。 党先生十分纳闷,自己车子的信息怎么会如此透明呢?此时的党先生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党先生询问过后,这才得知,自己的车子是被三个初中生在凌晨时分给偷走了,他们在驾驶的过程中,又发生了事故。 当党先生再次看到自己的爱车时,简直惊呆了。只见自己平时细心保养的爱车,车头被撞得一塌糊涂,损毁十分严重。 看着自己面目全非的爱车,党先生十分心痛,而定损出来的结果更让他心痛,初步定损43万元,后面还要展开更加详细的定损。 面对这么高昂的定损单子,党先生第一时间练习了保险公司,想要挽回一点损失。然而保险公司一听事故缘由,立刻表示不能赔偿。 保险公司表示,车子当时是由未成年人驾驶的,未成年人没有驾照,由此导致出现事故,不在赔偿范围内。 党先生一听就懵了,既然保险不理赔,那么总要有人为他的车损来负责的吧,毕竟他是受害者。可是当他尝试联系这三名初中生的家长时,才发现根本联系不上。 此时,党先生为了这事十分闹心。自己的车子严重损毁已经并被拖走了,这对自己的生活已经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而且现在保险不理赔,肇事方又是未成年的初中生,对方的监护人迟迟不露面来解决这个问题,这让党先生无可奈何。 党先生觉得自己就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明明自己的车子停得好好的,怎么一夜醒来车子就被撞成了这样,而且还找不到人来负责。 那么,对于党先生车子的情况,保险公司拒赔是否合理?党先生又该如何来进行维权? 1、《保险法》第二条规定,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对于交通事故进行的赔偿,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年龄和驾照便是其中重要的限制条款和免责条款。 本案中,党先生的车子被三名未成年人偷走并驾驶导致事故,未成年人由于年龄限制,是没有驾照的,无证驾驶不符合保险法的规定。 2、《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根据刑法的规定,如果本案中的三名初中生不满十六周岁,那么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虽然盗窃了党先生的汽车并且发生事故,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如果这三名学生的年龄没有达到十六周岁,那么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盗窃了党先生的气汽车并且发生事故将车子撞坏,造成车损超过43万元,侵害了党先生的权益。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侵害他人权益的,应当又监护人来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本案中的三名初中生家长,有责任赔偿党先生的损失。 4、《民事诉讼法讨论》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党先生的车子被三名初中生偷走后发生事故,随后撞坏导致车子损毁严重,作为车主,党先生有权利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目前,党先生正在等待全部的定损结果,如果三名初中生的监护人再不主动和他取得联系商议赔偿问题,党先生考虑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党先生遇到的事,你怎么看? 关注@胡萝卜说法 ,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陕西,党先生早上8点准备开车出门,发现车不见了,赶忙报警。接警员告知,他的黑色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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