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名8岁的女孩在外婆家过暑假去邻居家玩,随后被邻居带去江边游泳,不慎溺毙在江中。事后,女孩家属表示对此完全不知情,并且孩子也不会游泳。 据大象新闻7月4日报道,女孩萌萌暑假期间去外婆家玩,她和邻居家的孩子一起玩耍,后来她被邻居一起带去江边玩水。遗憾的是,她最终不幸在江里溺亡。 萌萌今年8岁,平时活泼可爱,暑假来临,她来到外婆家过暑假。这一天萌萌来到外婆家附近的邻居家,和他们家的两个孩子一起玩耍。 傍晚时分,外婆来找萌萌,却怎么都找不到萌萌。没有找到萌萌,却得到了一个惊天噩耗,萌萌在江边溺亡了。 萌萌原本在外婆小区附近玩耍,为什么会跑到江边,还溺毙了呢?后来萌萌的家人才得知,萌萌是被邻居带去江边游泳的。 萌萌的妈妈孙女士了解到,事发当然下午,萌萌是去找邻居范某家的两个孩子玩耍。后来,范某准备带自己家的两个孩子去江边游泳,然后把萌萌也一起带去了。 孙女士不知道范某是出于怎样的心理,才会把她的女儿也带去江边游泳的。首先,他们和范某平时来往不多,双方并不太熟悉。 其次,萌萌平时也不在外婆家生活,范某并不了解萌萌的基本情况,甚至都不知道,萌萌根本不会游泳。 还有,范某带萌萌去江边游泳前,并没有联系他们,范某是在没有征得他们的同意之下,私自带萌萌去游泳的。 最后,在孙女士看来,范某给萌萌准备的游泳用具也不够充分,只给了她一个游泳圈和一个气囊,就让她下水了。 那么,在萌萌下水以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萌萌又是如何溺亡的呢?经过多方调查,孙女士终于大致了解了整个事发过程。 当时范某带着三个孩子下了水以后,范某主要的精力一直在照顾他的两个孩子,萌萌和他们保持一段距离,因此范某很少顾及到萌萌。 在范某和他自己的两个孩子欢乐互动的时候,萌萌就一个人在边上扑腾着。然而让人意外的情况发生了。 突然,萌萌遭遇了一个水浪漩涡,萌萌虽然想要极力挣脱漩涡,但是她不会游泳,又力气小,很快就陷进了漩涡。 萌萌从视频上看到,范某见萌萌溺水,虽然向萌萌游去,但是似乎并没有全力营救萌萌,因为他仅仅救了一分多钟后,就独自上船了。 经过全力的营救后,一直到晚上,萌萌才被打捞上岸,此时的萌萌早已经没有了呼吸。看着年幼的萌萌就这样离开自己,孙女士痛不欲生。 孙女士认为,如果范某在带萌萌去江边游泳之前,能先联系一下他们,那么今天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更让孙女士心寒的是,事情发生到现在,范某一直在回避此事,从来没有和他们积极主动的联系过。 范某也没有主动和他们谈过这个话题,甚至连萌萌的丧葬费都不愿意出,更别提承担他自己的责任了。 萌萌在范某家玩耍,范某在没有取得萌萌家人的同意下,私自带萌萌去江边游泳,导致萌萌溺亡一事中,谁应当要承担责任? 1、《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及时排除引发触电、烫伤、跌落等伤害的安全隐患;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提高户外安全保护意识,避免未成年人发生溺水、动物伤害等事故。 虽然范某不是萌萌的监护人,但是他既然带着萌萌来到江边玩耍,萌萌身边又没有其他监护人,那么作为成年人的范某就成了萌萌的临时监护人,理应承担起监护萌萌的责任。 而由于范某自己有两个孩子,他的大部分注意力都放在了自己的孩子身上,对萌萌并没有很好地履行监护责任,这也是最终导致萌萌溺水的重要原因。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范某在萌萌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萌萌带去游泳,而在游泳过程中又没有对萌萌履行临时监护的责任,最终造成萌萌溺亡,范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范某侵害了萌萌的权益导致萌萌溺亡,范某应当要赔偿萌萌的家人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费用。 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 萌萌虽然已经有8岁,但是年龄尚小,对很多意外情况不能很好地进行处理,孙女士和家人对萌萌应当要认真履行监护责任,尽量不让萌萌处于无人看护的状态。 如果当天萌萌的家人陪同萌萌一起外出玩耍,随时留意萌萌的行踪,那么也许悲剧就能避免。 对于萌萌的悲剧,你认为谁的责任更大?
重庆,一名8岁的女孩在外婆家过暑假去邻居家玩,随后被邻居带去江边游泳,不慎溺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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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5 20: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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