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男子发现住2楼的老太,在楼道里堆满捡来的废品,还霸占露台还养了一群鸡鸭。楼上业主走到二楼都要小心被绊倒,消防通道被堵的死死的。这样已经很长时间了,物业今天帮她清理了,明天又堆满了。男子担心一旦发生危险,会危及全楼人的性命,他投诉了老太。老太不服:我家有病人,我要捡废品补贴家用,就光投诉我?她撒泼打滚,还弄了尿液泼到男子家门口,民警来了都不怕,我70多岁了,我怕你?网友:典型的倚老卖老。 红星新闻7月3日报道,陈先生最近快被2楼的李老太折磨疯了。 她不光在楼道里堆满了捡来的废品,妨碍楼上业主上下楼,更可怕是,还堵了消防通道。 就连2楼的露台,都被李老太霸占后养鸡鸭,大夏天的臭气熏天。 自从他投诉之后,李老太开始折腾他、辱骂他、还把尿液泼他家门口,民警来了,李老太照骂不误。 陈先生家住6楼,多年来2楼住户李老太,一直在楼道里堆放杂物。 而且不是像放个鞋柜,和几双鞋子那么简单,而是把捡来的破烂物品堆满了楼道。 这样不光有异味,还有蟑螂出没带来卫生隐患,上下楼的业主,只能单人侧身通过。 更过分的是,这两年李老太还把2楼的露台占为己有,摆满了乱七八糟的东西不说,还养了一群鸡鸭,弄得的到处都是鸡屎味。 李老太还不听劝,谁劝骂谁,陈先生也曾找过她,让她不能在楼道里放这么多易燃物品,这样很危险。 一旦有事,不是一家两户的问题,说不定能危及到整栋楼业主的安危。 可李老太却认为,陈先生是专门找她的事,不但不听,还更加过分了。 为了这事,也有很多业主投诉到物业,可物业今天帮她清理干净了,明天又被堆满了废品。 管的紧了,李老太就撒泼打滚,物业也拿她没办法。 随着天气越来越热,难闻的气味在整个楼道里散发,令人窒息。 陈先生终于再也忍不下去了,别的业主都知道李老太难缠,谁也不敢惹到她。 陈先生决定,这个事管定了,不然这样下去啥时候是个头儿? 大家都是花钱买的房子,一家人一辈子都要住在这里的,凭啥任由她胡作非为? 陈先生考虑再三后,做出了一个决定,他毅然决然的将李老太投诉了。 可事情并没有得到解决,因为李老太拒绝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弄走。 她说没地方放,她家里有个卧床的脑梗病人常年吃药,她要捡废品卖钱,补贴家用。 再说,哪个楼道没有堆放东西的,凭啥总盯着她一个老人不放? 陈先生无奈之下,求助媒体曝光此事。 记者采访期间,李老太听说自己被陈先生投诉了,情绪立马激动起来。 她不顾年龄大,冲到陈先生家,用力踢踹他家的防盗门。 陈先生阻止后,李老太更嚣张了,他不服,指着陈先生斥责:我住2楼,你住6楼,我放个东西,养几只鸡关你啥事,你凭啥每天总盯着我? 李老太的意思,是陈先生多管闲事,故意针对她一个老婆子。 她不顾记者的劝说,和陈先生发生了肢体冲突,故意倒在地上,企图以这种方法是吓退和她作对的人。 见这一招不管用,李老太不知又从哪里弄了一些尿液,直接泼到陈先生家门口,弄的楼道里异味刺鼻。 还扬言,我是70多岁的人了我怕啥? 陈先生报警后,当着民警的面,李老太还在辱骂。 陈先生气炸,难道70多岁就可以胡作非为吗? 老人应该为晚辈做出榜样,才能受到人们的尊重,年龄大,不是不讲道理,倚老卖老的理由! 但也有人认为,老人家里有病人,捡点废品补贴家用,如果家里富裕,谁不愿意体面的生活,大家都是邻居,为啥不能多包容? 《民法典》第286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李老太在楼道堆放废品、占用露台养鸡,直接影响其他业主的通行权、卫生权和消防安全。 楼道和露台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区域,任何业主无权私自占用。 即使李老太家庭困难,也不能通过损害他人利益的方式解决问题。 陈先生作为楼上业主,有权要求李老太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物业和业主委员会也可介入调解,必要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李老太向陈先生家门口泼洒尿液,属于故意损毁他人财物。 但李老太的年龄,不构成免责理由。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70周岁以上的人违反治安管理,依法应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拘留,但仍需承担罚款等其他法律责任。 公共区域不得私自占用,家庭困难,不能成为违法的借口。 任何人都需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对老年人的特殊保护,不等于纵容违法行为。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红星新闻2025-7-3 #万能生活指南#
北京昌平,男子发现住2楼的老太,在楼道里堆满捡来的废品,还霸占露台还养了一群鸡鸭
小漂亮观世界
2025-07-04 16:4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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