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女子在游泳馆游泳时,被一陌生男子从腿摸到臀部,女子又羞又怒,报案说男子猥亵,可男子狡辩说自己是不小心碰到的,但一关键证据让警方以涉嫌猥亵立案。网友:如果是一个女人摸到男人呢? (来源:极目新闻) 6月29日晚上,陈女士和朋友去去游泳,在浅水区专注练习憋气时,却遭遇了令人不齿的侵犯。 她突然感觉到有人从腿部一路向上摸至臀部,惊惶之下立即起身,映入眼帘的是一名陌生男子。 陈女士满心愤怒,当场质问男子为何摸她。男子却狡辩称,自己是在划水过程中不小心碰到的。 但是陈女士对此说法并不买账,周围只有男子一人,他明显是故意靠近自己,这种“不小心”的辩解实在难以令人信服。 而且陈女士的朋友在听到动静后,也表示自己在游泳时被这名男子摸过。 这样看来,这绝非偶然,而是该男子蓄意为之的恶劣行径。 陈女士果断选择报案。警方查看监控视频,发现男子故意大幅度划水,进而触摸陈女士。 目前,警方已以涉嫌猥亵对该男子立案侦查。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看的我瑟瑟发抖,游泳难免碰到吧,没有必要报案吧? 也有网友说,周边没有人,非要从女士腿摸到臀部,很明显故意猥亵,这个不冤! 还有网友说,我有一次在景区排队,后面一女的用胸 部顶着我的背,我忍住了没有报案。想着她可能也是初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那么,从法律上怎么看待这件事情? 男子在陈女士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故意通过大幅度划水的方式触摸其身体敏感部位,这种行为违背了陈女士的意愿,侵犯了她的人身权利,符合猥亵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或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在公共场所,每个人都享有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广大女性在公共场所也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遇到类似侵犯行为时,要像陈女士一样勇敢地站出来,及时报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否则,坏人就会得寸进尺,会有更多的人受到伤害!
浙江杭州,一女子与朋友在游泳馆游泳之际,她忽然察觉到有人触摸自己的臀部,女子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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