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58岁醉汉看小区门口有卖西瓜的,便上前挑选,期间反复拍打西瓜,摊主见状提醒他轻点拍,醉汉一听,觉得被摊主瞧不起了,他直接把瓜砸在地上,还给了前来劝阻的姐夫一拳,最后干脆坐在西瓜车上,把一车瓜全砸了。民警来后,醉汉一句话直接让事态升级。网友:真刑!
小区门口的西瓜摊前,传来一阵拍打声,曹某某反复拍打西瓜“验货”,摊主虞先生好心提醒,“师傅,轻点拍,瓜容易坏!”谁知这句提醒点燃了曹某某心中的怒火,“你看不起我?!”
6月30号傍晚,夏日余温未消,空气里浮动着西瓜的清甜。老虞的瓜摊前生意不错,一切看上去都再寻常不过。可就在这时,一个叫曹某某的58岁男子,晃晃悠悠地走了过来,一身浓烈的酒气。
他挑瓜的方式很特别,不听不看,直接上手“啪啪”猛拍,那力道大得让旁边的人都替瓜捏把汗。老虞看着心疼,怕瓜被拍裂了,只好陪着笑脸提醒:“师傅,轻点儿,这瓜不禁拍。”
就是这句再正常不过的提醒,点燃了一个醉汉的无名火。在酒精的催化下,曹某某把这句劝告当成了挑衅。他双眼一瞪,抱起一个十几斤重的大西瓜,狠狠砸在地上,嘴里还吼着:“老子花钱买瓜,你教我做事?”瓜瓤四溅,汁水横流,吓得周围的顾客纷纷后退。
眼看要出事,曹某某的姐夫赶紧上前拉他,劝他有话好说。可这时的曹某某哪里还认得清谁是谁,他反手就是一拳,正中姐夫面门,鼻血当场就下来了。
现场顿时乱作一团,几个热心群众想上去拉架,却被他一把推开。混乱中,曹某某自己脚下打滑,摔了一跤。这一摔,非但没让他清醒,反而彻底引爆了他。
他猛地从地上爬起,直接窜上了老虞那辆满载西瓜的货车。接下来整整十分钟,上演了令人瞠目结舌的一幕:曹某...某坐在车厢里,先是抱起西瓜一个个往下砸,砸得不顺手,干脆直接用脚踹。
上千斤的西瓜,如同山石滚落,在水泥地上碎成一片狼藉,红色的瓜汁流得遍地都是。老虞看着这满地的狼藉,心都快碎了,这可是他一车的心血。周围的群众纷纷举起手机记录下这疯狂的场面,镜头里,曹某某一边砸,一边破口大骂。
幸好,有人及时报了警。民警赶到时,曹某某正踩着半个西瓜,仍在发泄。民警亮明身份,要求他停止破坏行为并接受调查。可他非但不听,反而更加嚣张:“你们算老几?老子今天就要砸个痛快!”面对这种挑衅,三名民警果断上前,将他反剪双臂,强制带离。
这起由一句善意提醒引发的闹剧看似结束了,但法律的账单才刚刚开出,酒醒了,人还在看守所,曹某某似乎还没明白过来,嘟囔着“不就喝了点酒吗”。可法律的审判,从不因醉酒而打折。
他的行为,已经踏进了寻衅滋事罪这个雷区。这条罪名规定,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就要追究刑事责任。曹某某砸毁的上千斤西瓜,按市价估算,损失早已远超“2000元以上”的追诉标准。
更何况,他还当众殴打上前劝阻的亲属,并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他借着酒劲,把个人情绪凌驾于公共规则之上,是典型的“借故生非”,主观恶意明显。单凭这一条,他很可能就要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民警到场后,他公然辱骂并抗拒执法。这已经不只是态度问题,而是对国家公权力的直接挑战。考虑到他此前砸瓜伤人的恶劣情节,其行为很可能被认定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职务,等待他的将是又一重刑事处罚。
有人可能会说,他喝多了,身不由己。可法律认这个理吗?我国《刑法》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除非是罕见的病理性醉酒,否则“喝高了”从来不是免罪金牌。
曹某某能精准地爬上货车,并持续进行破坏,说明他当时并非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作为一个成年人,他应当预见到醉酒的风险,却放任自己失控,这本身就是一种过错。
除了刑事责任,民事赔偿也一分都少不了。老虞被毁掉的整车西瓜,他必须照价赔偿;姐夫的医疗费,也得由他承担。如果他能积极赔偿,取得受害人的谅解,或许能在量刑上获得一丝从宽处理的机会。
酒是粮食精,可别当照妖镜! 您要实在憋屈,学学人家李白写诗啊! 在街头耍酒疯,不仅暴露智商,还浪费西瓜。 这年头,车厘子自由都没实现,您倒先实现"西瓜自由"了,警察局包吃包住那种!
信源:潇湘晨报·晨视频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