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不得不佩服美国的“低人权”优势上周写了《美国“自由雇佣”式裁员:无理由、

庚黑星君 2025-07-02 02:16:46

有时候不得不佩服美国的“低人权”优势

上周写了《美国“自由雇佣”式裁员:无理由、无通知、无赔偿》,需要说明,“自由雇佣”在美国指无固定期限合同,也就是签订合同的时候,双方未明确约定合同期限,在这种情况下,除了本篇文章提到的“不得歧视”“禁止报复”“法律另行规定的特殊情境”等以外,默认采取“自由雇佣”方式,也就是可以采取“无理由、无通知、无赔偿”的裁员方式,既特朗普最喜欢说的“You're Fired”。

但约定也可以被撤销,只需要一纸书面通知。

这篇文章明确引用了美国相关法律文本,也有多位IP在美国的朋友现身说法,所以评论区非常和谐,基本没有不相信的。

已经非常收敛了,也是为了尽可能客观地对美国的劳动雇佣制度进行整体概括,这难度已经很大了,毕竟美国法律体系太松散了,这也是美国律师特别赚钱的根本原因。就算一个法律专业的学生,也未必能够搞清楚自己专业领域的美国种种判例法案,所以,法律AI在美国才最应该广泛推广应用,但众所周知,号称自由的美国,有两个领域最封闭,那就是法律和金融。

美国搞“自由雇佣”也就罢了,就算是有童工、奴工也可以理解,无法理解的是:美国为什么不保护孕妇?

从全球看,美国简直就是一个奇葩。也就仗着美国作为世界第一霸主,早在一百多年前就已经是全球GDP第一大国,所以才让美国民众的福利水平还过得去。但如果排除国力带来的民生改善,放在同一水平下对比,美国的“低人权”堪称全球领先。

2000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了第183号《保护妇女生育公约》,替代了1952年通过的同名旧公约,下面就用《生育公约》替代。新《生育公约》最核心的条款非常简单:

1、雇主不得随意解雇孕产期妇女;

2、妇女产假不低于14周,其中包括6周产后强制性休假;

3、在产假期间,除特殊情况外,妇女收入不得低于以前收入的三分之二。

目前全球不少国家对批准新《生育公约》存在顾虑,按照国际劳工组织2025年刚刚发布的《缩小带薪育儿假性别差距》报告,至少有54个国家已经达到了第183号公约的要求,但仍未批准该公约。

劳工组织最关注的是让雇主从筹资责任中解放出来,希望各国能够基于社会保障建立融资机制,从而覆盖非正规、非标准就业的劳动者,尤其是惠及中小微企业。

《报告》还特别关注男性和女性在带薪育儿假权利方面的差距,称平均差距超过5个月,全球母亲平均享有24.7周带薪育儿假,父亲仅有2.2周,而且在71个国家,父亲完全不享有法定带薪育儿假。所以报告在最后特别强调要承认并支持父亲的照护角色,重点是父亲也应该享有带薪陪产假,还认为应该以个人而不是家庭为单位,向所有父母提供带薪育儿假,从而鼓励父亲们使用带薪育儿假。

不过父亲的带薪育儿假并非2000年第183号公约包含的内容,因此也只是鼓励。

目前中国就属于国际劳工组织认为符合标准,但尚未批准的国家。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性最低享受98天带薪产假,难产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个加15天,另外各省根据自身情况,在此基础上有不同程度的增加;目前男性带薪育儿假也在推进中,港澳台以外31个省份都已经明确男性享有育儿假,具体天数各有差别。

虽然多数国家还没有批准第183号公约,但妇女应该享受带薪产假,这已经是全人类的共识。截至2017年底,联合国193个成员国,只剩下新几内亚、苏里南还有几个非常小的太平洋岛国以及美国,还没有全国性的带薪产假法律。

在美国看来,全世界都在逆行。

新几内亚是因为本国存在严重的治安问题和部落冲突,中央政府根本管不了全国,所以只有零散的地方性政策;苏里南则是效仿美国,只规定了12周无薪产假;至于太平洋几个小岛国,很多法律他们都没有制定,这些岛国本身就非常特殊,可以不计算在内。

在OECD成员国中,只有美国没有在国家层面规定法定带薪产假。仅根据1993年签署的《家庭与医疗休假法》,规定妇女享受12周无薪休假,就这部法案,还是博弈了整整8年才通过。

但注意是有条件的,有三个前提条件:产妇所在公司员工数大于50人,产妇本人工龄超过1年,还要满足在本公司的工时要求。

因此,就算仅仅是“12周无薪休假”,美国也只有约六成女性有资格,注意仅仅是有资格。因为美国“自由雇佣”并未将孕妇视为裁员的例外理由,所以,就算是孕妇,如果产后还不赶紧到岗,公司完全可以直接开除,没有任何赔偿,法院也不会受理。

雪上加霜的是美国的医疗私有化和医疗保险的系统性压迫。在美国医疗体系中,医生和医院是合作关系,大部分产检在医生的诊所完成,只有分娩才去医院,这就导致产检非常粗糙,存在很多安全隐患,而且由于医院普遍私立化,为了提高床位周转率,产妇如果是顺产,仅能住院1到2天,剖宫产可以住院2到4天,超过这个时间,绝大多数产妇就必须出院。

因为,美国生育保险基本只覆盖3天的住院时间,超期的医疗费用高得惊人,除非实在无法出院,否则大多数美国产妇会理性地选择回家。

所以,不要奇怪为什么美国女性没有“坐月子”的习惯,不是美国女性人均超人,而是实在没办法。这已经是美国极为普遍的社会问题,长期以来,美国女性抗议极为强烈,但是美国媒体很少报道,目前纽约州民主党参议员等发起了《支持母婴健康法案》,已经提交到美国参议院,这部法案主要内容是强制私人保险公司全额承担与生育相关的所有医疗费用。

这笔费用并不低,在美国怀孕、分娩、产后护理的平均费用为18865美元,私人保险报销后,每个家庭平均还需要承担2845美元,这还是顺产、没有任何并发症等情况下的费用,而且是被不住院的拉低了平均线。

实际上平均住院费用大概3万美元,剖宫产费用大概是5万美元,另外每次产检仅医生收费1百到2百美元,如果开超声检查,就更高了。

但就算这个法案通过,也解决不了上面提到的住院期平均只有3天、产后必须立刻上班的问题。

而在共和党主政的情况下,这个法案通过的概率很低。

当然,美国也并非全国都没有带薪产假。

目前美国有十几个州推出了带薪产假制度,主要参考加州的模式。加州的模式被称为CASDI计划,也就是在州伤残保险SDI中,增加了怀孕伤残保险,加州所有雇员每月缴纳工资的0.8%作为保费,产后可申请带薪休假,顺产是8周,剖宫产是10周,在此期间支付工资的60%到70%。

美国其他效仿加州,除了纽约州设置了12周的带薪休假,其他基本不高于加州,基本集中4到6周。

后来,加州还通过了《带薪家庭假法案》,提供最长8周的育儿假,同样支付60%到70%的工资,因此最极限的情况下,加州的产妇可以享受最高18周产假,这已经是美国的福利巅峰了,实际上但凡还想要工作,没几个美国产妇真敢休这么久。

美国也有享受特权的群体。

一个是联邦公务员。2020年10月,《联邦雇员带薪休假法》正式实施,美国联邦雇员可全员享受12周全薪产假,而之前美国联邦雇员只有12周无休假,另外默许可以用病假、年假抵扣。

另一个就是硅谷科技公司。毕竟科技公司争的就是人才,所以基本提供了4到6个月的全薪假。

以上两个群体,基本是美国20%带薪产假孕妇的主要构成部分,其他职业,属于被平均的。

这在美国绝对是超国民待遇。

在美国,只有60%产妇有资格享受“12周无薪产假”,21%有资格享受不高于10周的带薪产假,还要担心工作不保,所以产后就要立即回国工作,其中至少两成在产后两周内就要返回工作岗位。实际上大多数美国女性根本不敢多用产假,而是用之前积累的带薪病假、年假来填补。

还说什么呢?美国自有国情?

无论什么国情,作为全球霸主,总不能比非洲最贫穷的国家还差吧?实际如何另说,最起码应该立法规定吧?

如果法律都没有规定,又何谈执行?

所以,民主党得票率不断上升,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不是民主党内斗激烈,特朗普未必能赢。

国内有些人把美国想得太好了,总觉得美国这么强大,福利一定很好。但众所周知,美国坚决反对福利,强调个人责任。之所以不特殊保护孕妇,就是因为多数美国人认为生育是个人选择,政府无需补贴,也无需特殊保护,所以在美国,孕妇不被保护才是正常情况,没有任何媒体会作为新闻去报道。

正因此,TikTok成了很多美国产妇发泄情绪的地方,比如有一名双胞胎母亲在TikTok发视频哭诉,引起美国人极大共鸣。她的双胞胎早产了5周半,在重症监护室住了几周才回家,幸运的是她有3个月的产假,已经远高于美国平均水平,但从人道主义角度,仍然远远不够,只是必须去上班了。

所以,如果真的向往西方国家的福利,切记一定要去欧洲,美国那种地方,墨西哥人比中国人卷多了。

很好奇,美国人怎么这么能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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