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什么审什么,不诉不审”是人民法院不可逾越的红线》 “诉什么审什么,不诉
奇怪讲故事呀
2025-07-01 19:21:14
《“诉什么审什么,不诉不审”是人民法院不可逾越的红线》
“诉什么审什么,不诉不审”,这一简洁而有力的原则,如同一条红线,明确划定了人民法院在司法审判中的行为边界,是保障司法公正、维护法治秩序的基石,绝不可逾越。
“诉什么审什么,不诉不审”体现了司法的被动性特征。司法权不同于行政权,行政权具有积极主动干预社会事务的特点,而司法权则应秉持被动性,只有在当事人提出诉求时才启动。这种被动性并非消极怠工,而是为了确保司法的中立性。法院如同竞技场上的裁判,只有在双方运动员入场并明确比赛内容后,才能公正地主持比赛。若法院超越当事人诉求自行审理,就如同裁判擅自改变比赛规则和项目,必然破坏司法公正的根基,使当事人对司法结果的公正性产生怀疑。
这一原则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处分权。当事人作为自身权益的最佳判断者,有权决定是否提起诉讼、提出何种诉求。法律赋予当事人这种处分权,旨在让其能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最有利于维护权益的方式。例如,在民事纠纷中,当事人可能基于各种因素考虑,选择放弃部分诉求。法院严格遵循“诉什么审什么,不诉不审”原则,就是对当事人这种自主决定权的尊重。反之,若法院擅自改变或增加当事人诉求进行审理,无疑是对当事人处分权的粗暴干涉,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从维护法治秩序的角度看,“诉什么审什么,不诉不审”原则至关重要。它有助于明确法院的职责范围,使法院专注于对当事人诉求的审查与裁判,避免权力滥用。当每一个司法裁判都严格依据当事人诉求作出时,民众对法律规则会形成稳定的预期,进而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整个社会的法治秩序也将得以稳固。倘若法院随意逾越这条红线,司法的权威性将荡然无存,法治社会的建设也将成为空中楼阁。
在司法实践中,坚守“诉什么审什么,不诉不审”红线,要求法官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自律。面对复杂的案件情况和各种干扰因素,法官应严格依法审查,确保审理范围不偏离当事人诉求。只有这样,人民法院才能真正成为公正的化身,赢得民众的信任与尊重,为法治社会的长治久安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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