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澧县,高一男生在学校玩手机,老师让男生的母亲接他回家,结果男生和母亲回到家,他就冲到附近的一条河中,母亲赶紧追上去,想把他拉回来,如果两个都在河里失去的生命,男生的父亲非常痛苦,发生这样的事情,他要学校给一个真相,为何他的儿子会走极端? 据澎湃新闻,6月27日报道,在6月23日那天,沈先生的妻子接到老师打来的电话,说他们的儿子在学校玩手机,让家长带回去教育,好让孩子认识到这个错误,不要在学校做违反校规的事情。 孩子在学校玩手机,犯了这么大的错,沈先生的妻子只好去学校接孩子,毕竟孩子已经高一了,这个时候还是控制不住自己,在学校也要玩手机,这是非常严重的问题,不但影响学习,还将会影响学校。 沈先生的妻子来到学校,顺利接到了儿子,两人回到家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沈先生的儿子竟然家门都不进,转头就往附近的一条河跑。 作为母亲,沈先生的妻子不知道儿子想干啥,看着孩子失去理智的样子,她很担心孩子会做傻事,只好紧追其后,想把他带回家,再好好教育。 结果孩子紧接着做了一件让她非常恐慌的事情,孩子竟然跳入河中了,这可不是开玩笑的,现在的孩子打不得骂不得,做出这样的事情,沈先生的妻子只想着把孩子拉回来,也跟着跳入河中,完全没有想过自己也不会游泳。 就这样,母子俩的生命都结束在河中。 当沈先生听到自己的妻儿的噩耗,他脑袋一片空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疯一般地跑回家,直至事实摆在他眼前,他才两腿瘫软在地,不得不面对事实。 中年丧妻丧儿,沈先生无法接受,发生这样的事情,他真的很想知道,儿子为何要做这样的事情,他只是在学校玩个手机而已,他不至于要做出这样极端的事情。 儿子在学校到底发生了什么,老师到底给他儿子说了什么,为何他儿子下了这么大的决心,情绪波动这么大? 发生这件事情之后,他要知道真相,他报了警,他要查监控,他看到事实的经过。 可惜学校的监控只有录像,只看到老师和他妻子对他儿子说了些什么,至于说了什么谁也不知道。而且这件事情发生已经三四天了,学校还没有给出一个态度,他现在就想知道真相。 现在管理教育的人,已经介入了此事,相信在不久之后,他们就会公布事情的来龙去脉。 即使如此,沈先生依然不敢相信,事情已经发生了,他更不相信孩子只是玩手机而已,就会做出这个决定,肯定是老师跟他说了什么。 沈先生没有了妻子,没有了儿子,他想知道儿子为何要做这样的事情,作为一个父亲,他有这样的想法,这是正常的,毕竟自己辛辛苦苦养大孩子,孩子做出这样事情,他的希望已经没有了。 看到痛苦的沈先生,有人也在想,为何孩子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到底是手机惹的祸,还是老师所说的话有问题,对于这两个观点,很多人有话要说。 有人说这就是手机惹的祸。学校就应该禁止学生带手机进去,毕竟现在孩子们玩游戏已经达到了无法自拔的地步,有的家长根本无法干涉孩子,一旦干涉孩子,孩子就会威胁家长,所以家长真的对孩子玩手机,玩游戏这个事情很头疼。 有人说,现在的孩子都是惯大的,这可能是妈妈在回来的路上,可能唠叨了孩子,孩子在学校受到老师批评,回来又受到妈妈的唠叨,他的抗压能力没有那么强,所以就做出了极端的事情 还有人替老师打抱不平,觉得老师管学生也不是,不管学生也不是,管学生,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都是不一样的,有些学生是被惯大的,受不了一点委屈的一说,他就做出极端的事情威胁老师,威胁家长,学生出了事儿,老师也难究其责,做老师真的太难了。 不管老师说了什么,孩子的妈妈说了什么,现在悲剧已经发生了,留给大家的,是大家都得思考的一个事情,孩子该怎么教育,该怎么引导孩子,不要沉迷于手机,更不能惯孩子。 那么该如何来看待这件事情呢? 1、惯孩子,有可能会导致孩子做出这样极端的事情,这不利于家风建设。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在良好的家风建设当中,肯定是不能惯孩子的,而是要正确的引导孩子,这样的孩子成长起来,承压能力才会强。 2、如果老师说了伤害孩子的话,这确实过分了,那么老师存在过错,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不过孩子玩手机,老师出于教育孩子的目的,从而干涉孩子,做到了通知家长,一起教育孩子,正常情况下,这些都是老师正常的教育行为,不是老师的过错。 所以这件事情到底问题出现在哪呢?
湖南澧县,高一男生在学校玩手机,老师让男生的母亲接他回家,结果男生和母亲回到家,
代码诗人
2025-06-28 09: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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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牛公司
这样的娃,有这么幼稚的心态,玩完了是最好结局,长大了也不咋滴。浪费粮食。
随缘
学校老师应该没问题了
醉最迷人
这老师肯定说了什么不好好学就回家,总玩手机来学校有屁用,之类的话伤害了孩子心灵,老师应该负全部责任!
用户10xxx07
上高一了还这么幼稚,小学生也不会这么幼稚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