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导游与两名男子一起喝酒,醉酒死亡,家属索赔76万,法院这样判!

文化灯塔主 2025-06-27 17:18:00

2023年6月,新疆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事件。导游黄某在陪同两对夫妻自驾游期间,因醉酒引发了一系列悲剧。黄某受旅行社指派,带领李某夫妇和卢某夫妇自驾游。一天晚上,李某夫妇邀请黄某和卢某夫妇一起吃饭,期间四人都喝了白酒。大约10点半左右,黄某醉酒倒地,李某夫妇和卢某夫妇将他送回宾馆休息,并通知了旅行社。

次日凌晨,旅行社员工赵某发现黄某状况不对,立即拨打120将黄某送医。医院诊断黄某为异常血液质型肺肿、重症肺炎、酒中毒呼吸衰竭,最终确认黄某因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黄某的家属难以接受这一事实,认为两对夫妻在发现黄某醉酒后没有及时送医,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于是将他们告上法庭,索赔76万元。

面对控诉,李某夫妇和卢某夫妇均表示不愿意赔偿。李某夫妇辩称,他们没有劝酒、灌酒行为,发现黄某醉酒后,将他送至宾馆并通知旅行社,已经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卢某夫妇则认为,黄某的死亡与饮酒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无法确定,医院的诊断也不能证明黄某的死亡与饮酒有必然因果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聚餐饮酒是正常的人际交往活动,共饮人之间有相互照顾的义务,但关键在于是否尽到了这些义务。本案中,黄某的家属没有证据证明两对夫妻存在劝酒、灌酒行为。李某夫妇在酒局结束后将黄某送至宾馆,并通知旅行社派人照顾,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护送、通知和照顾义务。此外,没有证据证明黄某的死亡与饮酒过量有关,也没有证据证明李某夫妇的行为与黄某的死亡有直接关系。

最终,法院驳回了黄某家属的全部诉请。一审判决后,黄某家属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这起事件再次提醒我们,饮酒需适量,共饮人之间应相互照顾。同时,法律不会无端追究责任,一切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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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71

用户10xxx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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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8:34

说明喝酒不是啥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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