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520那天,女子出去与闺蜜吃饭,凌晨才回。 丈夫怀疑女子与闺蜜吃饭只是借口,说不定有别的异性。 女子回家后,丈夫越想越气,对着女子大打出手。 女子为了自保,开车逃离,丈夫却趴到车窗上,女子加速导致汽车撞墙,丈夫当场身亡。 都说正当防卫的界限难把握,关键得看当时有没有“退路”。 举个例子,要是对方已经拿刀追砍到车库了,逃命时能不能停车? 一停可能被拽下车继续砍,不停又可能出事。 有人觉得这种情况下加速甩人是为了活命,但也有人质疑是不是过于极端了。 其实法律上有个说法叫“紧迫性”,就是说危险是不是正在发生、有没有其他选择。 这事儿要是搁你身上,你会怎么选? 一边是自保本能,一边是后果责任,真挺难断的。
为什么小说里没有河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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