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男子参加公司聚餐后,他喝了酒,还骑摩托车回家,结果遇到了查车,他一急之下,就弃车,跳下距离路面6米高的江边绿道,还翻越绿道栏杆,不小心掉到江里,溺亡了,男子的妻子就认为交警是见死不救,要他们赔偿200多万。 据齐鲁晚报.果然视频,6月23日的报道,周某穿上体面的衣服,打扮得帅帅的,他就要参加公司的聚餐了,他很在乎。 他是骑着摩托车去聚餐的,他很清楚公司聚餐,难免要和领导,同事喝酒,骑摩托车比较方便。 果然在聚会的过程中,周某即使尽量地避免喝酒,但还是和领导,同事碰杯中喝了几杯。 不过对于酒量不错的他来说,这几杯酒不碍事,喝了酒之后,聚餐结束了,他还能骑着摩托车回家。 他的不幸就发生在回家的路上,当时他远远地就看到有交警查车。 他一下就慌了,他是喝了酒的,虽然只是骑摩托车,但是他担心自己一旦被查到,不但摩托车骑不了了,连小车都开不了了。 他一边想一边开,到底该怎么办,眼看距离越来越近了,他决定弃车逃跑。 可是就在他弃车的那一刻,交警似乎看到他了,周某来不及思考,跑到路边,就跳下距离路面6米高的江边绿道。 跳下去之后,他抬头看了一下,上面的情况不容乐观,而且他喝了酒,发生这些情况,他的脑袋里已经乱成一团浆糊,他一时不知道该往哪里跑。 于是他又翻越了江边绿道的护栏,他没有意识到护栏外就是江,他一翻越过去,就失足掉到江里去了。 他的悲惨命运开始了,他不断地扑腾着,但是没有人能及时来救他,他在扑腾中失去了生命。 事情发生之后,她妻子非常悲伤,丈夫是家中的顶梁柱,丈夫不在了,她一个人根本撑不起一个家。 她和丈夫的感情也很深厚,丈夫离世之后,她夜夜思念,泪湿枕头,常常感觉心痛得无法呼吸,可一切都已成事实了。 发生这样的事情,她觉得当时的交警已经看到有人跳进江里了,他们却没有马上救人,他们是见死不救,所以她认为交警是失职的,并且如果不是因为他们查车,她的丈夫也不会跳江,也不会失去生命。 她认为交警是有错的,她和家人就向交警索赔200多万。 交警这边,看到家属起诉他们,还要索求这么多的赔偿,自然感到不可思议。 事实上,在事情发生之后,他们已经马上联系相关的人员,也对周某展开了搜救,但是因为时间来不及,周某这才失去了生命。 他们认为他们已经尽责了,而周某明知道护栏外面就是江,他为了逃避自己身上的责任,选择跳江,失去生命,这是周某自己的选择,不能怪他人,他们自然不愿意赔偿。 发生这样的事,对家人来说确实是很大的打击,但是这件事怎么能怪别人呢。 1、在这件事中,周某虽然喝了些酒,但是人是清醒的,所以他遇到查车,才会逃跑,他本身就是在逃避责任,在跳江之前,他也能够分析当时的危险处境,他还选择跳江,所以周某本身是有过错的。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既然周某没有对自己的生命负责,也要逃避查车的责任,那么这件事就怪不得别人。 2、在当时的情况下,作为交警他们也第一时间联系了相关的人员进行搜救,他们已经尽责了,并不是要他们马上跳下江去救人,才算是救人。 因为在救人的同时,要首先确保自身的安全,交警考虑到自身的安全没有跳下江,而是选择联系相关的人员进行搜救,他们处理问题的方式没有错。 因此周某的妻子的诉求不合理,交警没有错,错在周某,没有对自己的人身负责,因此法院驳回了他们的诉求。 那么你觉得造成这种结果,到底是谁的错呢?(来源齐鲁晚报.果然视频-2025年6月23日)
河南郑州,男子和朋友喝酒,喝多了,父亲过来接他,结果父亲趁他不注意,将他的车给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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