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曹德旺在法庭上指着庭长的鼻子说:我听说只要200万,你就能包给人家打赢官司!我就不信了,这个官司我一定要打到底,还要打赢! 1991年,时任福耀玻璃总经理的曹德旺,依据企业发展规划,启动了“福耀工业村”项目。 该项目是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和整合资源而设立的重要工业基地,选址、资金与施工方案均由福建省有关部门批准并牵头。 在省建设主管部门的建议下,施工任务交由当时省属大型国企“福建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简称“一建”)承建。 起初,一建承诺将直接负责该项目的主体施工。然而在工程启动后不久,曹德旺发现,一建将关键利润段工程私自分包给小型施工单位。 由于当时分包行为在行业内较为常见,福耀方面并未立即干涉。 待工程竣工验收阶段,问题暴露:地下室出现严重的渗漏水情况,防水结构质量不达标,经专业技术评估确认为结构施工缺陷。曹德旺随后要求一建全面返工修复,并提出解除剩余工程合同。 然而,一建拒绝承担维修费用,并以“放弃结算尾款”为由,选择主动撤场,试图回避后续纠纷责任。福耀玻璃不得不另聘第三方施工团队修复受损结构,导致追加支出数百万元。 事态并未就此终结。一建随后以“未支付尾款”为由,将福耀告上法院,提出合同违约诉讼请求。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曹德旺提交施工质量问题的现场记录、检测报告、维修合同等证据,力图说明合同履约中存在施工单位违约先行的事实。 但当时该案所涉及的法院审理出现了明显倾向问题。主审法官在庭审中多次回避质量责任问题,只聚焦于付款节点。 曹德旺在庭上情绪激烈,公开质疑法官与一建之间存在不当交易,声称已得知该法官曾私下收受对方巨额贿金。他在庭审中直言:“这场官司我打到死,也要打赢,为的是国徽的尊严。” 初审败诉后,曹德旺在友人建议下,决定采取反诉策略。他将福建一建起诉至高一级法院,依据《建筑法》和《合同法》关于施工质量责任条款提出赔偿请求,并收集了包括项目施工合同、整改工程账目、第三方鉴定报告等在内的关键证据。 这起案件持续审理长达六年,先后经过三级审理和两次调解。最终,福建一建与福耀达成民事和解,但福耀方面在此过程中累计投入包括法律费用、工程修复费与间接损失超过一亿元。 这段经历被曹德旺详细记录在其2019年出版的自传《心若菩提》中。他在书中写道:“我为这场官司付出了六年时间、一亿资金,不是为了输赢,而是为了公理。”
🔻福尔多这六个洞,位置和分布形状是完全和此前2009年前存在的可能施工竖井出入
【1评论】【2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