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兴安煤矿“5·20”二氧化碳窒息事故
事故发生于2024年5月20日19时52分,地点位于兴安煤矿南18层2-4区二段底板层回撤工作面闭前轨道巷。当时,煤矿正在同时进行液态二氧化碳灌注和密闭墙喷浆作业,因注浆管路密封垫片低温脆化破损,导致高浓度二氧化碳泄漏,最终造成5人遇难、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958.87万元。
兴安煤矿矿长被撤职并5年内禁止担任同类职务,党委书记、总工程师等12人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鹤岗矿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9人被组织处理或政务处分。 兴安煤矿被处以185万元罚款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5名直接责任人被暂停或吊销安全生产资格。
这是给煤矿的管理层,上了一课。
煤矿应该有,专门的安检团队,排除生产中的安全隐患。
毕竟一旦出事,经济损失是很大的。还会追究相关的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