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岁已婚女子为22岁男主播疯狂打赏,每月少则3万多,多则超百万,短短8个月砸进

风林野史记 2025-06-22 10:19:32

43岁已婚女子为22岁男主播疯狂打赏,每月少则3万多,多则超百万,短短8个月砸进去700多万。丈夫发现后崩溃,找男主播要钱,要不回来,就以妻子被诱导、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为由,把男主播告上法庭。 结果呢,不仅一分钱没要回来,还搭进去6万诉讼费。为啥法院判丈夫败诉?又该咋维权? 法院判丈夫败诉,是因为直播打赏这事儿有点复杂。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处理权,但直播打赏在平台用虚拟道具,让人获得精神满足,这算消费行为,不是单纯赠予。消费者注册充值打赏,和平台是网络服务合同关系,主播从平台拿报酬,和消费者没直接法律关系,所以法院驳回丈夫诉求。 那啥情况能把钱要回来?要是线下打赏数额大,或者能证明有不正当关系,另一方可以要回。要是直播内容涉黄涉低俗诱导打赏,有证据的话,也能要求平台返还。 像这案子没这些特殊情况,丈夫也不是只能吃哑巴亏。最高院有规定,一方打赏数额超出家庭正常消费水平,算“挥霍”共同财产。如果丈夫不原谅妻子,离婚时能要求给妻子少分或不分财产。 我觉得这事儿真挺让人无奈的,辛苦挣的钱就这么打了水漂。这也提醒大家,婚姻里财产处置得慎重,别等出了事才后悔。而且平台对打赏这块也该有更合理规范,不能光看着钱不管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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