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名男子误入私人鱼塘,老板摸黑找上来,手电一开,男子问,你谁?老板:这鱼塘是我的!说着扒开男子网兜,男子心虚回答,没钓着。老板气笑了,我这鱼塘3000多斤鱼,你一条没钓着?随后老板一个举动,让网友调侃:别说了,再说他跳下鱼塘可咋整啊!
大龙承包了一个鱼塘,养殖了很多鱼,他每天精心呵护,生怕出现一点闪失。
为了保证鱼塘安全,他还特意在鱼塘周围安装了监控,就是为了以防万一。
一天夜里,大龙像往常一样看一下监控,然后就准备睡觉了。
这一看不要紧鱼塘岸边有一个黑影,坐在那悠闲自得的钓鱼呢。
大龙暴脾气突然就上来了,嘿!这是哪个胆儿肥的,敢大刺刺的在私人鱼塘钓鱼?
大龙赶紧拿上手电筒,但是没有打开,他摸着黑悄悄的走到了钓鱼男子的身后,突然打开手电筒。
然后,他大吼一声:“谁让你搁这钓鱼的?!”
男子被突如其来的光亮和质问声吓了一跳,他用胳膊挡着脸,问了一句:“你谁呀?”
大龙一听顿时火冒三丈:“我谁?这鱼塘是我的!”他拿着手电筒照着男子的脸愤愤不平。
男子有些心虚,不停的抬手挠头,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一切。
大龙怒气冲冲的说:“我看看钓多少了。”说着就俯下身去翻看男子的用来装鱼的网兜。
男子憨笑着不好意思的说:“没钓着。”
大龙一顿翻找,还特意拿手电照了又照,他“噗呲”的笑了。
他站起来笑着说:“我这鱼塘3000多斤鱼,你一条都没钓着?”
男子听到这句话后,苦大仇深的看着大龙,一脸的不可思议。
男子歉疚的解释道:“不好意思大哥,我们公司最近裁员,也没事干,心情也烦。”
大龙笑着说:“这么的吧,我送你两条。回去跟媳妇有个交代。”
男子立马慌了,他用手捋了两下头发掩饰自己的紧张情绪,结结巴巴的说:“我……我……我没媳妇呢。”
男子说完擦了擦脑门上的汗,表情都快哭了……
原来,男子最近因为公司裁员,心情烦躁,闲着没事他总是胡思乱想,焦虑的大把大把的掉头发。
男子想着自己也不能总在家躺着,越躺越焦虑,于是,他拿起鱼竿,带上渔具去郊外找个地方钓鱼。
没想到误入了大龙的鱼塘。
看到这一幕,网友们纷纷表示,笑着笑着就哭了,细想真的挺心酸的。
有人说,老板说话太扎心了,你快别说了再说他跳塘了可咋整啊!短短两分钟你伤害了他4次。
也有人说老板,他在你鱼塘钓鱼是他不对,但是你循序渐进的“刺激”他,就是你的不对了。
不过老板心眼真好,知道男子遇到了难处来钓鱼疏散心情,还大方的送了两条鱼。
老板的做法很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将一件即将上演的坏事,变成了好事。
那么,从法律方面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1、男子闯入私人鱼塘钓鱼,侵犯了鱼塘老板的财产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男子在私人鱼塘钓鱼,假如,他钓到了鱼,被鱼塘老板追究的话,他是需要道歉并赔偿的。
不过,男子没有钓到鱼,老板大方也没有追究男子的责任。
2、那么,男子误入私人鱼塘钓鱼,算偷窃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
如果,盗窃的鱼价值未达到1000元,但确实是未经过鱼塘主同意,则可能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假如,盗窃达到1000元以上的可能构成盗窃罪,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而这件事中,男子没有钓到鱼,也构不成偷窃。
3、老板听到男子面临被裁员,又没有媳妇,瞬间同情男子,赠送了两条鱼。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老板说送男子两条鱼,是对男子低谷期的境遇的一种鼓励,也是一种支持。
老板大方,对于自己的财产他有权选择送人。
如果男子接受,也就是接受了老板的赠与。
人生诸多不如意,男子收获了老板的善心,希望他以后顺风顺水,步步如意。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