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姑娘小张经人介绍认识了男子小林,两人很快就订婚啦。订婚的时候小林家给了18万元的彩礼。婚后小张发现小林家为了彩礼把家底都掏空了,日子过得很紧巴。等小张生了孩子后连医疗费都拿不出来,没办法,她只能找父母要彩礼接济生活,可父母却不给。小张实在没辙了就把父母告上了法庭。最后法院判决:小张的父母必须返还10万元。 姑娘小张到了适婚的年龄后,经人牵线搭桥认识了男孩小林。两人相处一段时间后,彼此感觉都挺合适,就订了婚。订婚的时候,小林家给了18万的彩礼。这在当地已经相当有面了,小张一家当时脸上也挺有光。 可是婚后不久,小张慢慢发现小林家为了彩礼,掏空了家底。家里的日常生活开销都精打细算的可怜巴巴的,稍微有点大的支出都舍不得。小张看着心里也不是滋味,想着两人以后这日子可咋过呀。 麻绳单挑细处断,就在这时小张怀孕了,孩子出生的时候,麻烦事跟着接踵而来。小张生孩子需要一笔钱,当时小林家都拿不出来这点钱。 小张知道小林家的情况,确实是没办法,小张硬着头皮回去找自己的父母,希望能把之前的彩礼能给回来一些,用来作为生孩子的费用。 可小张的父母知道了小张的来意后,坚决不同意。他们觉得,彩礼既然已经给了,哪有再要回去的道理。 况且,他们也有自己的难处,这彩礼以后还有其他用处。不论小张如何哀求,父母就是不为所动。 小张觉得自己现在遇到了困难,父母却这么不近人情,她直接把父母告上了法庭。 原本亲密无间的亲情,就这样彻底闹掰了!小张的父母觉得女儿太不懂事了,为了这点钱就把他们告上法庭,太让他们寒心了。 小张认为自己实在是被生活逼的没有办法了,孩子出生等着用钱,等不及!如果不这么做,她和孩子该怎么办呢? 小张的父母在女儿遇到困难的时候,没有伸出援手,确实有些说不过去。毕竟是自己的女儿,亲情是无价的,怎么能看着自己的女儿连生孩子的钱都没有呢? 在女儿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在怎么困难,也应该给予支持一下把,毕竟也是给将来的外孙用,或许他们也有自己的考虑,咱们就不得而知了。 其实,彩礼在传统观念里,是一种象征,一旦给出,就代表着一种承诺和认可,再要回去,确实有些不符合常理。 小张把父母告上法庭,也是无奈之举。她面临着即将出生的孩子,都没有钱生的问题,小林家又拿不出钱了,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父母身上。 可自己的父母却还如此的绝情,她感到很绝望和无助,所以才会做出起诉自己父母的举动。不过,她的做法也确实有些冲动,毕竟亲情一旦受到伤害,很难被理解,毕竟还是自己的父母。 根据《民法典》中关于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的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利益平衡。 小林家为了彩礼掏空了家底,导致小张生孩子都拿不出来一分钱,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小张向父母要彩礼,也是为了解决当下眼前的实际的困难。 家庭成员之间本身就应该相互扶持、相互帮助。当一方遇到困难时,其他成员应该伸出援手,共同度过难关。小张的父母却在女儿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狠心的拒绝了女儿小张。 事实上,这种做法已经违背了家庭伦理和公序良俗。小张把父母告上法庭,虽然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但这也会对家庭关系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 法院审理时,结合了彩礼的用途、双方的实际经济状况,最后判决小张的父母需要返还给女儿小张10万彩礼。 彩礼,本身是一种传统的习俗习惯,只是代表着男女双方彼此的尊重和认可,也是对新婚夫妻的一种祝福。 然而,有时彩礼却渐渐变了味。有人直接把彩礼当成了攀比的工具,为了面子,不惜倾家荡产;有些人还把彩礼当成了敛财的手段,一点也不顾及子女是否将来会不会幸福。 这样一来,彩礼就失去了它原本该有的意义了,反而成了很多家庭沉重的负担,还引发了各种矛盾和纠纷,有的家庭为了儿子结婚娶妻生子,可能要数年甚至数十年的在还结婚欠下的债。 就拿小张这事来说,如果当初双方能够多一些沟通和理解,也许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小林家在给彩礼的时候,应该考虑到自己的实际情况,不能盲目跟风,最起码要量力而行,小张的父母在女儿遇到困难的时候,也应该多一些关爱和支持,而不是一味地守着钱财,对自己的女儿都毫无怜悯知心。 在面对彩礼这个问题的时候,应该让它回归到它的本质,让它成为一种美好的祝福,而不是一种负担。 (素材来源:中华遗嘱库 2025-6-19)
浙江,一名38岁女子被亲戚介绍一名男子,两人约餐厅见面吃饭,女子在吃饭时提出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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