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一男子为了方便老家的村民出行,自费150万元开山修路,然而就男子因为将

迭里迷史 2025-06-19 16:51:34

陕西渭南,一男子为了方便老家的村民出行,自费150万元开山修路,然而就男子因为将开凿下来的山石拿去售卖补贴修路费用,竟被法院认定为非法采矿罪,还被判了9个月有期徒刑,罚款更是达到了10万元。男子不服,认为自己是合法修路,且卖石头只是为了节约成本,所以不该认定为犯罪。目前,男子准备申请再审。

这事儿闹得,真叫人心里不是滋味儿。自掏腰包150万,劈山开路,就为让乡亲们出门少绕几十里山路,这份心,这份力,搁哪儿都该竖大拇指!可谁能想到,路通了,人却进去了?原因竟然是修路“副产品”——那些开凿下来的石头,卖了点钱想补贴点修路的巨大窟窿。法院一纸判决:非法采矿,九个月牢饭,再加十万罚金。荒诞得像一出黑色喜剧,却又实实在在扎疼了人心。

冰冷的法律条文,撞上滚烫的乡情与现实的无奈,怎么就擦出了犯罪的火花?《矿产资源法》白纸黑字,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未经许可不得开采,这没错。但关键在于,这位老兄的主观意图和核心行为是什么?他是在一门心思“采矿”牟利吗?明眼人都看得出,开山是修路的必经步骤,石头是工程产生的必然废料。卖废料抵成本,这种朴素到近乎本能的操作,怎么就踩了“非法采矿”的红线?

法律讲求主客观统一。咱们查查过往案例,并非没有转圜余地。有些地方处理类似情况,会考量行为的根本目的、危害后果的轻重。比如,曾有村民为自家建房平整地基产生的少量石料用于出售,最终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更多以行政处罚或补办手续了事。渭南这位老兄的出发点可是纯粹的公益,150万真金白银砸下去,图啥?那点卖石头的钱,在巨额投入面前杯水车薪,说他是为“采矿”发财,逻辑上根本站不住脚!

一刀切的判决,寒了人心,更可能堵死民间善举的路。今天有人修路卖石头成了罪犯,明天谁还敢自费为村里架桥、通渠?法律本该是维护公平正义的盾牌,此刻却像一盆冰水,浇在了热心公益的火焰上。我们理解依法办事的重要性,但法律的生命力在于经验而非逻辑,在于理解和适用时的温度与智慧。面对这种特殊情境,司法实践难道不该有更精细的裁量、更符合情理的判断?

这事儿不能就这么算了。男子申请再审,不仅是为自己讨个说法,更是为无数潜在的民间善举争一个清晰、合理的法律空间。修桥补路是积德行善,别让机械的法条,寒了好人的心,堵了乡亲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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