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湖北武汉,一67岁婆婆带孙子在小区楼下玩耍时,不小心被车辆撞伤,导致左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经鉴定构成10级伤残,婆婆问肇事方索赔误工费时,却因“家务劳动不算收入”被拒绝,婆婆直接将其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据极目新闻6月13日消息,婆婆虽然没有工作,但她每天都要照顾一家人的生活起居,无论是做家务,还是做饭,全由婆婆承包了,她之所以这样,就是为了能让家人安心在外工作。 因为孙子太小,正是贪玩的年纪,婆婆跑不了太远的地方,所以经常在小区里玩,结果有名男子倒车时,没注意观察路况,一味的往后倒,直到把婆婆撞翻,他才反应过来。 男子赶紧下车拨打120,医护人员把婆婆带到医院后,发现伤的不轻,医药费男子肯定是赔偿的,这绝对跑不了,唯独误工费遭到了男子和保险公司的质疑。 原因就在于婆婆没有单位,平常就没人给她发工资,哪来的误工费这一说,而且她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所以这项费用不应该赔偿。 即使她为家庭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但这本就是她的职责范围,不应该要钱,双方为了这笔费用始终谈不拢,最终决定交给法院定夺。 相关人员了解到婆婆在家庭中有着重要的位置后,判决男子除了要支付赔偿金,误工费更是不能少,总共加起来得有12万元。 不能因为婆婆是做家务,就否定她的劳动价值,没有她的支撑,儿子儿媳就不可能全身心投入在工作中,她的付出算是“隐性收入”,所以要误工费在合理范围内。 对于这件事情,大家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极目新闻 2025年6月13日
“活久见!”湖北荆州,一位93岁的大爷找到法院,要求和85岁的妻子离婚,理由是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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