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婚宴252桌”事件上热搜了,钱老板女儿结婚,委托肉店老板代买整个食材,两人是朋友关系,宴席三天之后,拒绝支付52万货款,给出理由是价格虚高,看了账单,东星斑是370,肉店老板的女儿介绍说是钱老板要求用好的
网友表示:
一般像这种都要汇报沟通的呀,“”老板你看海鲜你要最好的,这个东星斑360你看合适不”,要主家同意才会下单采购呀,不可能全程不商量到最后结账,这样肯定有矛盾的
野生东星斑那么大的量,还要统一规格,完全做不到的,这个没有纠缠的必要,价格摆明了,适当加点利润可以接受,逮住冤大头往狠了下刀,那就不是朋友是猪头三。
“朋友归朋友,生意归生意”的边界在此事件中尤为清晰。钱老板的“赖账”看似省下52万,实则透支商业信誉;王师傅的困境则提醒所有人——再亲密的合作,也需用合同与凭证筑牢底线。毕竟,人情能暖场,契约才能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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