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法官你火了!”温州,男子和同事掰手腕不慎骨折,竟向对方索赔9万余元!不料,法

俊杰笑书郎 2025-06-07 16:24:56

这个法官你火了!”温州,男子和同事掰手腕不慎骨折,竟向对方索赔9万余元!不料,法官的观点却让人刮目相看......网友:好了,这下子成一辈子的仇人了。

办公室里掰个手腕,听着挺寻常,谁能想到也能掰上法庭?浙江温州永嘉县这事儿,就这么在去年五月中旬发生了。兰先生和廖先生,原本只想趁着午休“切磋”一下,谁知一声清脆的骨裂声,让轻松的气氛瞬间凝固。

事情的起因,简单得就像你我身边的小打小闹。那天,兰先生和同事廖先生提议掰手腕助兴。第一局,廖先生技高一筹,赢了。兰先生呢,似乎有点不甘心,或许是想在同事面前扳回一局,便提议再来。廖先生也没多想,欣然应允。

可这第二局,风云突变。眼看又要落败,不甘心的兰先生猛地一股劲儿往回反制,想来个绝地反击。只听“咔嚓”一声,伴随廖先生一声惨叫,意外就这么发生了。

这突如其来的一下,直接导致廖先生右臂骨折。同事们赶紧把他送去医院。医生一诊断,情况比想的还严重:不光右臂骨折,右桡神经也受到了损伤。

为了治这飞来横祸,单手术费就花了两万多。更麻烦的是,伤筋动骨一百天,何况还是惯用的右臂。廖先生因此不得不请假在家休养,足足200多天没法正常上班,这不光是身体上的痛苦,实实在在的经济损失也接踵而至,医疗费、误工费,还有后续可能的护理费,像座山一样压在了廖先生心头。

廖先生越想越觉得委屈。他认为,虽然掰手腕是双方自愿,但兰先生在第二次比赛里明显发力过猛,才导致自己受这么重的伤,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于是,在休养期间,廖先生一纸诉状将兰先生告上法庭,提出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在内共计九万余元的索赔。在他看来,自己遭了这么大罪,这笔钱兰先生得出。

法庭上,兰先生也是一脸无奈。他跟法官说:“法官,我们本来是好哥们,就随便掰个手腕,谁能想到会出这种事,我也不是故意的,您就别为难我了。”而廖先生则坚持认为,兰先生的行为构成了伤害。

面对这局面,法官也犯了难。他寻思着,这俩人是同事,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要是完全按冰冷的法律条文来判,很可能让昔日同事反目成仇,矛盾反而更深。所以,法官决定优先调解。

法官耐心分析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他指出,掰手腕这活动,是双方自愿参与的,兰先生过程中并没有主观想伤害对方的恶意。作为参与者,廖先生也应该对这种带有一定对抗性的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有所预估。

因此,法官认为,让兰先生承担全部责任不太公平,廖先生自己对这意外也得承担一部分责任。就像法官对他们说的:“你们都是同事,抬头不见低头见,这场掰手腕,是双方自愿的,虽然对方用力过猛导致你骨折,但他确实没有主观上的恶意…如果硬要闹上法庭…还可能让你们成为一辈子的仇人。”

经过法官一番苦口婆心的调解,兰先生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确实给廖先生造成了不小的伤害和损失。最终,兰先生出于同事情谊,也为了化解这场纠纷,自愿支付了1.5万元给廖先生,双方达成了和解。

这起案子在网上传开后,网友们可就炸开了锅,有人认为,既然是自愿参加,就该“玩得起,输得起”,廖先生受伤固然倒霉,但不该向兰先生索赔。有网友直言:“这同事咋还好意思要钱,明明都是双方自愿。”甚至有人评价这是“又菜又爱玩,还不愿赌服输”。话糙理不糙,代表了一种观点。

也有不少网友对法官的调解结果点了赞,认为判决兼顾了法理与人情。一位网友评论:“这才是三观很正的审判长,终于看到一次公正审判!”他们觉得,兰先生虽然不是故意的,但毕竟他的行为直接造成了廖先生的严重伤害,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合情合理。

还有观点指出:“虽然双方自愿,但毕竟造成了伤害,赔偿也是应该的,只是金额多少得有个度。”更有网友从竞技体育的角度分析:“这就好比打比赛,只要不是因为人家恶意违规造成的受伤,索赔怎么也说不过去嘛。”这也反映出大家对这类事件中责任边界的不同理解。

这起“掰手腕骨折案”,看着简单,其实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值得琢磨的问题:日常生活中,当“自愿参与的行为”导致了“意外伤害”,这责任的边界到底在哪儿?法律条文是刚性的,追求公平正义;而人情是柔软的,维系着社会关系。

在这案子里,法官选择调解,试图在法律的刚与人情的柔之间找个平衡点。兰先生最终自愿赔偿1.5万元,这数额,跟廖先生九万多的索赔比起来,确实差得远,但对兰先生来说,也算一笔不小的支出。更重要的是,这或许给双方日后还能不能心平气和地做同事,留了点余地。

此事也给我们敲了个警钟:即便是同事、朋友间的嬉戏玩乐,也得时刻注意分寸和潜在风险。别因为一时的疏忽或冲动,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身体伤害和经济损失,甚至把原本还不错的关系给搞僵了。

信源:大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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