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慈溪,8旬老太捡废品时,擅自在他人的三轮车上翻找东西,结果在翻找东西的过程中,因三轮车突然启动,被拖行数米、摔倒受伤。事后,老太向车主、物业索赔16.7万余元。车主拒绝赔偿,辩称自己没有违停、也拔了钥匙,是老人擅自在自己车上翻找东西,不知道碰到了什么才摔倒的,与自己无关。物业也拒绝承担责任。法院这样判! 信源: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于某与妻子李某因工作调动,决定从租住多年的老小区搬往另一处较新的住宅区。这一天是他们搬家的日子。 由于家中物品较多,雇佣搬家公司成本较高,为了节省开支,于某借来了一辆老式电动三轮车,准备多跑几趟自己搬运。 他早早地从朋友处取车,三轮车虽已老旧,但仍能使用,只是启动稍显不灵敏,常需按几下按钮才能动弹。 上午十点左右,于某驾驶着三轮车载着一批生活用品来到小区门口,因小区内停车管控严格,车又较大,不便直接开入小区。 见门口一个公共车位空着,且地势平稳,便将车暂时停放于此,准备搬运物品上楼。 他把车熄火后,按下电源开关,并拔掉了钥匙,才与李某合力将车上的几袋衣物、书籍搬上楼。两人来去不过十分钟时间,楼道里还残留着他们搬家时轻声交谈的回音。 岳老太今年83岁,是这小区的常住居民,儿子在外地工作,每月寄些生活费,日子虽过得不紧不慢。 但她一向节俭惯了,平时喜欢捡些废纸壳、瓶瓶罐罐卖钱补贴家用,也当作一种日常消遣。她拄着拐杖,推着熟悉的小推车,在小区周围巡视。 当她经过于某停车的地方,远远地看到三轮车车斗里似乎堆着一些废旧纸箱和塑料袋。 她走近一看,见车上除了衣物杂物,边缘确实有一团类似废纸的东西,心生一念:这家人可能是搬家,把不要的旧东西随手放车上,反正也没人守着,捡点也无妨。 她小心翼翼地攀上踏板,一只脚撑着地,一只手撑着车斗的边缘,另一只手开始拨弄那些杂物。 谁料她动作不甚轻柔,手不小心碰到了驾驶舱附近的一处按钮,原本熄火的三轮车忽然像被激活了一般,“突突”一声震颤,车身微微晃动了一下。 老太吓了一跳,还未来得及退后,车竟然缓缓启动了! 原来这辆老旧三轮车,虽然拔了钥匙,但电路系统存在老化问题,某些控制按键在特定情况下仍可能接通电源。 再加上地面略有倾斜,车身负载轻微,启动后便沿着微斜的车位缓缓滑行。 岳老太反应不及,拐杖早已掉落,身子被车带动,她挣扎着想要跳下,却重心不稳,被拖行了几米后摔倒在地,头部磕在了水泥地沿上,脸颊擦伤,腿部骨折,疼得哀叫不止。 现场没有其他目击者,直到几分钟后有邻居听见喊声报警。 于某和李某得知消息后从楼上赶下来,见老太倒在地上,三轮车歪歪斜斜地停在几米外,顿时惊慌失措。他们一边打120叫救护车,一边试图询问老人情况。 老太虽神志尚清,却因剧痛无法言语。救护车赶来后,老太被送往市人民医院救治。 几日后,于某和李某接到了警方和社区的询问通知,随后更令他们惊愕的是,岳老太的家属聘请律师。 向他们和物业发起了索赔请求,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在内共计16.7万余元。 面对这笔高额赔偿,于某拒绝了。他坚持认为自己停放车辆合理,已按规定拔掉了钥匙,也没有疏于防范。 更重要的是,岳老太是主动翻动车辆物品才导致事故,这种行为本就不当,责任应由她承担。 物业方面也拒绝担责,称车位并非专属,属于公共区域,物业并无监管三轮车功能,且事发当时无人值守,与他们并无直接关联。 案件很快进入司法程序。法院查明了事实,明确车辆属于于某借用,在短暂停靠期间未采取有效防止误操作的技术措施,比如断电装置或安全锁定,存在一定隐患。 而虽然岳老太擅自翻动车辆有过错,但鉴于其年事已高,三轮车设计存在安全瑕疵,于某作为管理者未能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理应承担部分责任。 法院综合多方面因素,酌定由于某、李某夫妻承担岳老太损失的40%。考虑到医疗费用、误工费、后续康复等,法院核定岳老太的合理损失为12.8万元。
浙江慈溪,8旬老太捡废品时,擅自在他人的三轮车上翻找东西,结果在翻找东西的过程中
柳烟绕古堤
2025-06-07 13: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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