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高考制度的建立与历史演变(一) 1.制度初创与统一考试确立(1949-1965) 新中国成立初期,高等教育招生制度经历了从自主分散到全国统一的重大变革。1949年各高校基本沿袭民国时期的单独招生模式,招生对象主要来自知识分子家庭。1950年尝试实行大行政区范围内的联合招生,全国划分为六个考区,但仍有73所高校未参与统一招生。至1952年6月12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全国高等教育学校一九五二年暑期招收新生的规定》,标志着新中国高考制度的正式确立。该规定要求除特批院校外,全国高校一律参加统一招生,并实行“统一分配制”,终结了近40年的高校自主招生政策。 1952年8月15日至17日,中国教育史上首次全国统一高考举行。考试科目覆盖国文、数学、化学、中外史地、物理、政治常识、生物和外国语(俄/英)8门,每科考试时间为1小时40分钟。作文题《记一件新人新事》《我投入祖国怀抱》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此次考试建立了统一命题、统一参考答案、统一评分标准的招考体系,奠定了中国高考制度的基本框架。值得注意的是,当时大学生享受全面福利:免学费住宿费,领取助学金(17-23元/月),毕业后由国家分配工作,成为真正的“天之骄子”。 2.中断与历史性恢复(1966-1977) 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高考制度被废止,高校停止招生长达十年。1977年8月,复出的邓小平在人民大会堂主持召开科教座谈会,面对专家呼吁,果断拍板恢复高考。这次会议被历史铭记为“八七决策”,关闭十年之久的高考大门重新开启。 1977年12月10日,新中国唯一一次冬季高考举行。这场考试创造了多项纪录:考生总数达570万人,涵盖工人、农民、知青、复员军人等群体;考生年龄跨度涵盖1966-1977届毕业生,出现“师生同场、夫妻同考”的景象;最终录取率仅5%(27万人),为史上最低。这次考试不仅改变了一代人的命运,更重塑了国家发展轨迹——77级毕业生后来成为改革开放的中坚力量,被誉为“顶梁和先锋”。
高考结束,填志愿到底能不能学医?作为一个学了十多年医读到医学博士的人,我来给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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