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饮不同判:一场饭局引发的责任边界争议 一场普通的朋友聚餐,最终却演变成一人死亡、家属索赔77万元的悲剧,这起发生在云南昆明的案件近日引发广泛关注。朱某丙与11位朋友相聚饮酒后不幸身亡,其家属将同桌11人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定,酒局组织者、驾车送朱某丙者以及一位亲属因未尽到照看和救助义务,需承担次要责任,合计赔偿近20万元;而其余8位同桌者,因属正常"敬酒"或未饮酒,不构成侵权行为。 然而,类似剧情在宁夏石嘴山却上演了不同结局。就在一个月前,当地发生的一起饮酒死亡案件中,即便没有证据显示存在劝酒或"斗酒"行为,法院依然判定所有共饮者需承担赔偿责任,认为他们与醉酒者的死亡存在一定关联。 这两起案件折射出当前司法实践中一个备受争议的现象:在共同饮酒引发的死亡案件中,同样身为共饮人,有人需赔偿数万元,有人却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有人及时送医仍被追责,有人未提供照护反而免责。这种"同酒局不同责"的判决差异,在社交平台上引发了热烈讨论:共同饮酒是否必然意味着要承担法律责任?责任认定的边界究竟该如何界定? 通过梳理多起相关判例,《中国新闻周刊》发现,目前司法实践中对共饮人责任的认定主要分为三种类型:一是饮酒者与共饮人共同承担责任,其中劝酒者或酒局组织者通常需承担更高比例的赔偿责任;二是判定饮酒者自负其责,共饮人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三是共饮人基于人道主义原则,自愿对饮酒者家属进行适当补偿。这些不同的判决结果,不仅反映出法律适用的复杂性,也凸显了公众对共同饮酒责任边界的普遍困惑。
北京,一外卖小哥看见一大妈拿走了自己放在电动车上的数据线,遂追赶讨要,遭拒后,用
【570评论】【164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