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男子没有购房资格,借弟媳单位的购房名额,买了一套房,登记在弟媳名下,不

伊力瞎掰扯 2025-06-03 16:51:29

山西太原,男子没有购房资格,借弟媳单位的购房名额,买了一套房,登记在弟媳名下,不料,弟媳反悔17次写信让男子腾房,为这事兄弟反目20年,弟媳又告上法院,说房子是单位分给她的,要求男子返还房屋。男子一口咬定:房子是我花钱买的,应该归我,二人争执不休,法院会怎么判呢?

据光明网6月3号报道了一件哥哥“借名买房”,却因房子归属问题,兄弟俩翻脸的案例,让人唏嘘。

20年前,哥哥闫某某想买房子,可是呢,他没有购房资格,为了能买到房,他想了一个办法,借名买房。

闫某某知道弟媳梁某某的单位有购房指标,就找她商量,能不能借用她的名义买一套房子。

要么说亲戚、熟人之间办事,有时候也容易出纰漏,因为抹不开面子,有些话不好说的太直白,有些事也不好意思办的太正式。

闫某某就是这样,他把“借名买房”的想法和弟媳梁某某一说,喜出望外的是,弟媳同意了。

2004年,闫某某和梁某某二人达成了口头协议。

之后,闫某某借用弟媳单位购房指标,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

当时,这套房子登记在梁某某名下。

不过,是闫某某支付的购房款,而且,有3张购房收据都在他自己手里。

然而,这套房子却成了兄弟反目的导火索。

从2008年开始,弟媳多次写信让闫某某把房子腾出来,还说这房子是单位分给她的,理应归她所有。

梁某某陆续写了17封信,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想让闫某某腾房,毕竟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

闫某某也为这事悬心不已,毕竟房子是自己花钱买的,就是借弟媳一个名而已,她怎么能反悔呢?

闫某某更是后悔万分,当初只是和弟媳口头协议,要是签个书面协议也不至于这么被动。谁能想到,她非说房子是她单位分的,可自己手里也有购房收据啊。

虽说手里有证据,而且,闫某某也一直住在房子里,可是这房子是弟媳名字,归属没弄明白,他心里还是忐忑不安的。

为了这套房,闫某某的弟媳梁某某一直争执不下,掰扯了20年,也没整明白,搞的兄弟俩都反目成仇了。

没想到,梁某某一直要求闫某某腾房,没有达到目的,竟然一纸诉状将闫某某告上法院,要求闫某某返还房屋。

梁某某说,房子是单位分配给她的经济适用房,她从未同意将房子让给闫某某。

闫某某称,当时双方已经达成“借名买房”的口头协议,房款是自己支付的,房子应该归自己所有。

本案中,闫某某和梁某某双方均无书面协议,关键信息全靠口头证据,导致纠纷持续20年,如果,闫某某能提前签订协议,保留转账记录等证据,或许不会这么被动。

借名买房看似能够绕过一些限制或者规避风险,但一旦登记人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等,借名人可能面临房产两空的结局,甚至像本案一样,亲情彻底破裂。

1、那么,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协议有效吗?

《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如果,借名人(闫某某)不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而借用弟媳梁某某的名义买房,可能会被认定违反相关规定,导致借名协议无效。

经济适用房的分配,旨在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借名买房可能扰乱住房保障秩序,损害公共利益,法院可能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认定协议无效。

该房屋为经济适用房,而且双方未签订书面协议,严某某和梁某某各执一词,却又拿不出实际的证据。

2、那么,在借名买房纠纷中,该如何认定房屋的实际权利人呢?

首先,闫某某需要提供购房支付凭证,如转账记录、收据,以此证明实际支付了房款。

本案中,闫某某有3张购房收据,但缺乏书面借名协议。

其次,要证明房屋占用使用情况,闫某某需要提供物业费、水电费缴纳记录,装修合同等证据证明,他实际占有并使用房屋。

法院通过走访物业、又向双方共同亲戚了解当时购房的情况,综合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借名合意。

一开始,闫某某和梁某某剑拔弩张,互相都不让步,法院经过几次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由闫某某给弟媳梁某某一定的经济补偿。

梁某某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将房子过户到闫某某名下。

最后,为了彻底解决问题,法官亲自陪着与闫某某、梁某某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盯着他们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房子过户一办完,这场持续20年的“拉锯战”才算真正画上了句号。

所以说,借名买房风险大,可不能这么冒险,假如,弟媳擅自把房子卖了或者抵 押,闫某某可能面临要不回房子的风险。

借名买房时,务必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保留出资、占用、使用等证据,否则一旦发生纠纷,可能陷入“有理说不清”的困境。

因为一套房伤了亲情,甚至对簿公堂,实在得不偿失啊,你怎么看呢?

信源:光明网-202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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