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炸裂!黑龙江,一60岁大爷,到40岁女邻居家串门,期间突然露出下体,女邻居不慌

奇思妙想草叶君啊 2025-05-18 15:55:46

太炸裂!黑龙江,一60岁大爷,到40岁女邻居家串门,期间突然露出下体,女邻居不慌不忙,拿手机拍下视频!事后,女邻居丈夫无意间发现视频,认为两人有不正当关系,女子为证清白报警,还将大爷告上法庭,索赔4.7万! (来源:哈尔滨中院) 40岁的王秀珍系着印满小碎花的围裙,站在厨房的水池前,哗啦哗啦的水流声中,她仔细地搓洗着刚从菜市场买回来的青菜。 客厅里,丈夫吴诚百无聊赖地瘫在沙发上,电视里的节目毫无吸引力,换了好几个频道,都提不起兴致。 他随手抓起茶几上妻子的手机,打算玩会儿游戏打发时间。手机屏幕解锁后,相册图标映入眼帘,吴诚鬼使神差地点了进去,想着看看妻子最近拍了什么照片。 一张张照片快速划过,突然,一个视频缩略图让吴诚的手指猛地顿住。画面里,一个老人裸露着下体,那场景不堪入目。 吴诚瞪大了眼睛,心跳陡然加速,再仔细一看,视频里的老人竟是60多岁的邻居陈青山!他的太阳穴突突直跳,一股怒火瞬间冲上心头。 “王秀珍!你给我过来!”吴诚攥着手机,大步冲进厨房,声音里满是愤怒和质问。 水池边的王秀珍被这突如其来的吼声吓了一跳,手里的青菜“啪”地掉进了水里。她转过头,看到丈夫阴沉得可怕的脸,心里“咯噔”一下,莫名涌起一股不安。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和陈青山到底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吴诚将手机狠狠甩到台面上,视频画面还停留在那个令人作呕的画面。 王秀珍的脸“唰”地一下红了,又羞又急,结结巴巴地解释道:“前几天,陈青山来家里串门,刚开始还好好地聊天,谁知道他突然就……就做出这种事。我当时害怕极了,想着拍下视频留作证据,才没敢声张。” “你当我是傻子吗?”吴诚根本不相信妻子的话,双眼通红,像一头发怒的狮子,“哪有这种事?你要是真害怕,当时为什么不喊人?为什么不报警?分明就是你们俩有问题!” 王秀珍急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胸口剧烈起伏:“吴诚,你怎么能这么想我?我和他真的什么都没有!” 可吴诚根本听不进去,两人你一言我一语,争吵声越来越大,整个屋子都被愤怒和委屈填满。 争吵中,王秀珍只觉得胸口一阵剧痛,呼吸都变得困难起来。她脸色惨白,手捂着胸口,踉跄着跌坐在地上。 吴诚见状,心里也有些慌了,但怒火仍未消退,他冷冷地站在一旁,没有上前搀扶。王秀珍被紧急送往医院,经过检查,医生说是情绪激动引发了心脏病。 在医院里,王秀珍躺在床上,眼泪无声地滑落。她满心委屈,觉得这一切都是陈青山造成的,是他的行为导致自己和丈夫产生了这么大的矛盾,还害得自己生病住院。出院后,为了自证清白,她毅然走进了派出所报警。 面对警察的询问,陈青山却一脸无辜,他的说法和王秀珍大相径庭:“我可没耍流氓,是她让我这么做的!要是我强迫她,她当时为什么不反抗?也不报警,视频里也看不出我有胁迫她的行为啊!” 民警展开了详细的调查,走访了周围邻居,查看了周边监控,却始终没有找到陈青山骚扰王秀珍的直接证据。由于证据不足,警方最终没有对陈青山进行处罚。 这个结果让王秀珍无法接受,她不依不饶,坚持认为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陈青山,一纸诉状将陈青山告上法庭,要求他赔偿自己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4.7万元。 1、王秀珍认为,因陈青山的骚扰导致她受到伤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王秀珍表示,虽然她与陈青山是同村人,但两人并不熟,而陈青山几次来到她家中进行骚扰,这次的行为直接导致她受到强烈刺激而生病。 根据《民法典》第1010条,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陈青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陈青山则表示,他的行为是王秀珍要求,并非他故意为之。 陈青山表示,他去王秀珍家串门,在她的言语引诱下做出了不良行为,并非他主观故意。 对于王秀珍提出来的赔偿,陈青山也不予认同,他表示民警经过调查,并没有对他进行任何处罚,也就意味着他的行为不违法,无需赔偿。 3、法院该如何审理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的关键是王秀珍是否因陈青山的行为受到伤害? 虽然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了定性,没有证据显示他违法,但是,陈青山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而且有伤风化,造成了王秀珍的家庭矛盾,对其本人心理也造成一定影响,应进行适当赔偿。 不过,法院同时认为,根据王秀珍提供的现有证据,并不能证明她患病与陈青山的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或者说关联度有多大。 根据《民法典》第1183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主张赔偿。 最后,法院酌情判决陈青山赔偿王秀珍5000元。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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