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安徽一古村景区,一游客在泉水里洗脚,原住户老人看见后说:这水是淘米洗菜用的,他不听劝告,继续在水里闲逛。老人气得直哆嗦,拿起水桶就朝他泼过去。没想到游客一点也不在乎,甚至还扬起脚故意让水泼到他身上,仿佛在挑衅似的。 2025年5月8日正午,安徽黟县屏山古村的青石板路上蒸腾着暑气,68岁的胡秋菊挎着竹篮走向村口的三眼井,篮里装着刚摘的豇豆和茄子。她踩着斑驳的苔藓转过街角,忽然看见穿白色凉鞋的游客正把脚泡在最上层的泉池里,水花溅在井沿的"饮用水源禁止污染"石碑上。 事情起源于游客陈立的古村漫游,这个来自上海的IT工程师被抖音上的"泉水冰镇西瓜"视频吸引,循着潺潺水声找到三眼井。 第一层泉池清澈见底,游鱼在水草间穿梭,他褪下袜子时,没注意到石碑上的朱砂小字,也没听见胡秋菊竹篮里菜筐碰撞的声响。 "小伙子,这水是淘米洗菜的!"胡秋菊的皖南口音带着颤音。 陈立抬头看见老人晒黑的手掌正指着泉池,竹篮里的豇豆还滴着晨露。 "活水嘛,流动的水自净能力强。"他晃了晃脚丫,水珠甩在老人的蓝布衫上,"我在大理洱海也这么泡脚,当地人还卖泉水鱼呢。" 冲突在第二次劝阻时升级,胡秋菊蹲下身准备洗菜,发现池底沉着几枚烟头——正是陈立刚才弹落的。 "去年暴雨冲毁了自来水管道,全村人喝了三个月井水。"她的声音发紧,"你看看井沿的磨痕,这是我婆婆的婆婆洗菜磨了三十年的印子。" 陈立却打开手机开始直播:"家人们,看看原生态古村,还有热情的本地阿姨。" 胡秋菊的水桶砸在井沿的声响惊动了整个巷子,当她第三次要求陈立离开时,这个身高185cm的年轻人突然站起身,湿脚踩在青石板上发出"吱呀"声:"你泼我水试试?" 话音未落,老人的水桶已迎头泼来,冰凉的泉水顺着陈立的脖颈流进衣领,直播镜头里顿时一片雪白。 "你敢泼我?"陈立的怒吼惊飞了槐树上的麻雀,他故意把脚甩向老人的菜篮,豇豆和茄子滚进泥里。 胡秋菊蹲下身捡菜时,指甲缝里嵌着的井台青苔让她想起1998年旱灾,全村人排队接井水的场景。 直到景区保安赶来,两人的争执已吸引了二十多位游客,有人举着手机喊"地域歧视",有人忙着@文旅局官微。 这起事件与2023年的"洱海洗衣事件"形成跨地域呼应,当时游客在洱海一级保护区搓洗羽绒服,被当地渔民劝阻时反呛"公共水域人人平等"。 两起事件都暴露了旅游开发中的文化错位,游客视自然景观为消费对象,而原住民眼中的山水草木,皆是世代依存的生活载体。 对比2024年福建土楼的"游客晒被子事件",某游客在百年祠堂前晾晒床单,被族人以"污损祖产"劝阻,最终以道歉告终。 这类冲突的本质,是"景观化消费"与"生活化遗产"的认知鸿沟,当游客将古村视为"活着的博物馆",却忽视了村民仍在其中进行真实的生活实践。 从法律层面来讲,《文物保护法》第11条,古村泉水作为生活型文化景观,受"不得污染、破坏"的刚性约束,陈立的泡脚行为虽未直接损毁文物,却违反了《旅游法》第13条"文明旅游"的义务性规定;最高法《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指出,游客不得干扰原住民的正常生产生活,胡秋菊的劝阻行为属于自助救济,符合"必要限度"原则,但泼水动作可能涉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故意伤害",好在未造成实质伤害。 此外,直播行为的法律边界也是一个重要问题,陈立的直播中若泄露老人肖像并带有侮辱性语言,可能触犯《民法典》第1019条的肖像权保护,但警方最终认定其行为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对双方进行了批评教育。 事件的余波催生了微妙的改变,屏山古村在三眼井旁增设了玻璃隔离栏,泉水流经的路线用铜牌标注"生活水源区""景观观赏区"。 胡秋菊与陈立的冲突,是旅游文明的一面镜子,当城市游客带着消费主义视角闯入传统村落,当原住民捧着世代相传的生活智慧面对镜头,碰撞的不仅是水花,更是两种价值观的对话。 游客需要懂得,古村的一砖一瓦、一泉一井,皆是活着的文化基因;原住民也在学习,如何在守护传统时,展现更开放的沟通姿态。 真正的文明旅游,始于对"他者生活"的敬畏,当我们在古村的泉水边驻足,不妨多听一听水流的故事,多看一看石碑的警示,让脚步的停留成为文化理解的开始,而非冲突的起点。 "你眼中的风景,是他人眼中的家园。"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文章为真实事件整理评述,无不良引导,文中均使用化名) 创作来源:法治进行时
“不要钱,要身子,一周五次?”2021年,四川一个男子在外修空调的时候,意外发现
【74评论】【96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