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我出马,就没有拐不走的孩子。”2010年,人贩子陈莲香2年内拐卖了17名儿童,被抓后,她竟说了一句人神共愤的话。 麻烦各位读者点一下右上角的“关注”,留下您的精彩评论与大家一同探讨,感谢您的强烈支持! “有什么大不了的,孩子丢了可以再生一个。” 2010年,A级通缉犯陈莲香落网之后,面对大家的质问时,轻飘飘地说出了这句话。 她一脸无所谓的样子,丝毫不将那些丢了孩子的家长们放在眼里。 在短短两年时间里,陈莲香就和同伙们一起,拐卖了17名未满三周岁的孩子,给他们的家庭带来了无尽的痛苦。 尽管如此,她却只被判了10年一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千元。 陈莲香的刑罚,比人们想象中的还要轻。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在这场拐卖案中,她并不是主犯。 这个犯罪团伙的头目叫做李地基。 他是一名农村人,没有什么文化,收入也不高。 虽说没有什么本事,但是李地基却总想着发财的美梦。 尤其是儿子到了结婚年纪之后,他就更是想方设法地寻找各种赚钱的门路。 有一次,村子中有一户人家花钱买了一个媳妇儿。 这让李地基发现,贩卖人口来钱确实快。 卖出去一个人,他就能赚到自己不吃不喝一年才能赚到的钱。 不过,大人不好控制,还是小孩卖起来比较方便。 就这样,从2007年开始,李地基就走上了贩卖人口的道路。 他经常流窜在四川、广西、云南等地,去收买男童进行售卖。 有时候没有“货源”,他就直接去拐卖。 那些孩子年纪小,又没有防备心,有时候一根棒棒糖就能将他们拐走。 他的货车上放了很多婴儿以及儿童用品,方便直接照顾孩子。 更让人气愤的是,有时候孩子不听话,或者大声哭喊的时候,他就直接使用暴力手段。 到落网的时候,李地基一共从各处收买了35名男童运送到福建进行售卖,并从中牟利。 在贩卖儿童的过程中,李地基还发展出了自己的犯罪团伙。 这个团伙一共有9人,有人负责从各地拐卖儿童,有人负责联系买家,有人负责售卖。 九个人各司其职,就像是流水线一般。 而陈莲香是在2009年加入到了这个组织中。 陈莲香是1950年生人,没有上过学,很小的时候就外出打工。 碰到李地基的时候,他已经因为贩卖儿童赚了很多钱,穿戴看起来就很富裕。 李地基看她需要钱,于是就拉她一起入伙。 陈莲香被金钱诱惑,于是加入到了这个犯罪团伙中。 别看陈莲香“入行”比较晚,但是她做事十分果断。 当时的她已经年近六十,外表看起来很和善。 她就利用外表的假象,有意接近那些年纪小的孩子。 她用糖或者玩具,就能轻松骗走一个孩子。 从2009年1月份到2010年10月份,不到两年的时间,陈莲香就从江西等地,收买或者拐卖了17名儿童。 2009年2月22日,福建泉州安溪县警方在白濑乡路段设卡盘查。 他们发现,有一辆面包车非常可疑,于是便上前盘查。 车上人员见状,纷纷跳车逃窜,司机李地基则是被当场扣留。 民警发现,这辆车上有大量婴儿用品。 再加上刚才逃跑那些人的异常行为,他们怀疑,李地基在进行人口贩卖。 李地基被移交给刑侦大队之后,他承认自己从2007年就开始贩卖男童。 警方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 而在这段时间,逃跑的那些人也没有停止犯罪行动。 2010年9月份,警方发布A级通缉令,其中就包括陈莲香。 陈莲香想再干几笔,赚够钱之后就找一个隐秘的地方养老。 不过,在10月20日,她在高速的一个隧洞出口被警方逮捕。 2011年6月份,法院对李地基团伙进行宣判。 李地基和吴随清被判处死刑,吴秋月和谢旦被判死缓,剩下的人被判2到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而被判10年1个月的陈莲香,因为在狱中表现好,再加上年龄大,被减刑一年半。 2016年9月29日,陈莲香被保释出狱。 很多人认为,相比她给被拐家庭带来的伤害来说,这个惩罚确实是有点轻。 主要信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安机关侦破一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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